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得到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独树一帜的人文社会科学”为学科整体建设目标,致力于构建“引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卓越的基础学科、顶尖的社科学科、创新的交叉学科”学科布局。目前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学校14个学科获评A,其中9个获评A+;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学科建设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顶尖学科数量再次增加,总体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与此同时,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学校“一流大学”9个评价要素全部成绩优异,14个“一流学科”全部继续入选第二轮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选拔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是新中国经济学科重要奠基者与开拓者。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连续多次排名全国第一,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评A+,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表现优异,继续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学院设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网络经济学、企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10个博士点。
学院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科学评价导向,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地开展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二级学科:理论经济学(020100)
研究方向:经济思想史方向(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待定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同等学力人员须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役军人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4级“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程序包括考生申请、报考资格审核、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五个环节。
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1.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以及完成研究生院规定的其他程序。详细情况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0:00-2024年1月5日17:00。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需另行注册并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
两个报名系统缺一不可,考生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成功缴纳报名费、或未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上成功提交详细材料的,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8日。截至2024年1月8日24:00未成功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我院博士生的资格。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更多详细说明请严格参照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生报名材料详细要求》: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内生成的《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报考承诺书。
(4)能够证明外语能力的有效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同等学力者报考,必须提供已获得的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专用章,往届生也可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科研成果。如超过5项,选择最重要的5项进行填写。同等学力者报考者,必须提供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7)专业相关代表作1篇(近三年内考生以独立作者或合作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硕士学位论文或其他论文)。
(8)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一份。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问题、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字数不少于一万字。
(9)综合素质情况。包括科研经历及获奖、社会实践经历及获奖、出国/出境学习经历或研究经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的支撑性材料。如超过5项,选择最重要的5项进行填写。
(10)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含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从高中起不得中断;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
(11)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上须有专家亲笔签名。(专家推荐书模板请下载我校研招网《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
(12)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在经济学院博士生报名材料网上提交系统(http://econ.phdrs.itknown.com)中进行提交;纸质版材料和其他需补充材料在考生参加现场报到时提交,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组织专门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真实性审核。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予以集体审核,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对于材料审核得分合格的考生,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选择,初步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后报学校备案、在学院网站公布名单。
1.综合考核比例
学院根据生源质量和预估招生指标,在各专业材料审核得分合格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按照一定差额比例遴选报名考生进入综合考核,拟录取考生数与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数之比约为1:1.2-1:3。
2.综合考核时间
预计在2023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名单、综合考核办法和具体安排将于考核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经济学综合、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四个方面。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1)笔试:
经济学综合(含政治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外语笔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2)面试:
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外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4.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20%*(外语笔试+外语面试)+40%*经济学综合笔试+40%*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将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面试各科目均须及格,否则不予录取。
3.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宁缺毋滥。
4.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并由研究生院按程序统一发布。
5.综合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违反《考场规则》、或弄虚作假的,或学术不端的,不予录取;录取后仍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6.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申请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及提交材料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的要求;综合考核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全部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综合考核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二)考生不得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考生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六)学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生报名材料详细要求.docx.docx
附件2:报考承诺书(境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doc.doc
附件3:报考承诺书(境内高校往届硕士毕业生).doc.doc
附件4:报考承诺书(境外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