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和良好声誉。
学校创建于1909年,始为甘肃法政学堂,是中国西北地区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高等学校。1928年,扩建为兰州中山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兰州大学。新中国成立后,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被确定为国家14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2002年和2004年,甘肃省草原生态研究所、兰州医学院先后并入和回归兰州大学。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现有城关、榆中2个校区。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守在西部、奋斗为国家,走出了在经济待发达地区创办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奋进之路,创造了化学“一门八院士”、地学“师生三代勇闯地球三极”、中科院“兰大军团”、隆基兰大合伙人等享誉国内外的“兰大现象”。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国立兰州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迄今走过了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以及省部级等众多科研课题,科研项目获得多项国家、省部级奖励,出版学术专著近百部。
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23个教研室,现在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个、专业学位领域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4个、专业学位领域18个。是首批国家住培基地,全科专业为全国重点专业基地。
学科分类:医学
一级学科:临床医学
招生专业:妇产科学(100211)
研究方向:妇科肿瘤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下同)取得的科研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不含导师排序),在国际重要英文期刊(SCI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类型须为论著(Article)。
②获得排名第一(不含导师排序)的国家发明专利至少1项,且已取得专利授权证书。
③获得排名前三(不含导师排序)的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至少1项。
④以第一负责人身份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7)在职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单位同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名,招生学院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以学院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如个别学院或专项生源不足,由所属学院向我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在次年3-5月开放二次报名。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相关学院发布的最新通知。
2.对象:符合学院报考要求的所有考生(不含直接攻博考生)。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保持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请认真准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50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预计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作为准考资格审核、申请材料评价环节的必要材料。每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考生任何修改、补交材料的申请。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取消其考核或录取资格。
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在学硕士研究生考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①《兰州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②《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③可提供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扫描件。
④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公章有效)。
⑤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及所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成果)。包括:
已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原文,以及论文查新报告。学术论文以正式见刊为准(含网上见刊),以论文发表当年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的SCI收录为依据,基础版、升级版均可;
专利授权证书、科研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主持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或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学术论文、专利及获奖,若为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得,须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证明(加盖校或院级公章,硕士所在学院与报考学院相同者可不提供)。
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中英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应届硕士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
(4)其他材料
①科研计划书。考生结合拟报考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计划书格式见附件1。
若发现科研计划书有抄袭、虚假陈述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其考核或录取资格,如已入学将取消学籍。
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在职单位公章)扫描件,并注明是否同意定向培养,若定向培养请注明是否同意全脱产学习至少两年,具体格式见附件2。
(三)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各项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准考名单,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对象:普通招考方式准考考生。
2.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确认地点:现场确认地点另行通知。
4.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不经现场确认的普通招考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准考考生),方可参加以下考核。
(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30%)
由医学部成立专家小组,对准考考生在线上系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考核评价(近三年,即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成果)。申请材料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医学部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面试考核。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70%)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面试专家小组由5位及以上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2人(含考生报考导师)。
综合面试考核分为专业英语测试(翻译及口语交际)、专业面试,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核与本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运用能力,以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必备的英语听说读能力为考查重点。专业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前沿进展的了解,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综合素质及博士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综合面试考核形式如下:
1.学术汇报:要求每名考生做不少于6分钟PPT汇报,包括:
(1)个人情况汇报:前期科研经历、科研获奖、专利、学术交流情况、学术论文发表等情况;
(2)博士科研计划:结合报考时提供的科研计划书进行。
2.考生抽取题目作答。
3.面试组专家提问。
4.成绩计算
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后的平均成绩。
专业英语测试成绩=翻译成绩*60%+口语交际成绩*40%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专业英语测试成绩×30%
(三)总成绩
总成绩=申请材料评价×30%+{专业面试成绩×70%+(翻译成绩*60%+口语交际成绩*40%)×30%}×7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方式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一)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名额,按报考类别(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和考试方式(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报考每位导师的学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导师有新增指标,结合招生领导小组及导师意见,可按以上规则进行顺延录取。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普通招考考生选拔录取工作原则上2024年5月底前完成。
除专项计划外,最终各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生在职定向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专业学位博士生在职定向录取比例原则不超过招生规模的25%。
根据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当年只有1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计划的导师,原则上应招收非在职博士生。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官网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学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统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保证至少两年全脱产学习,须在入学前签署同意脱产协议书,并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无法保证全脱产学习至少两年者不予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获得硕士学位者不予录取,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予录取。
申请材料评价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专业面试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专业英语测试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不及格者(<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在岗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