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浙江大学医学院免疫学专业免疫学-邵医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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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抗战期间,浙大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七年,1946年秋回迁杭州。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浙江大学部分系科转入兄弟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留在杭州的主体部分被分为多所单科性院校,后分别发展为原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和浙江医科大学。1998年,同根同源的四校实现合并,组建了新浙江大学,迈上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联系浙江大学,18次莅临指导,对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23年4月,在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擘画了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蓝图。在127年的办学历程中,浙江大学始终秉承以“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逐步形成了“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海纳江河、启真厚德、开物前民、树我邦国”的浙大精神。

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40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直属附属医院。学校现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等7个校区,占地面积7390613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808.6万册。截至2023年底,学校有全日制学生67656人、国际学生5514人、教职工9557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全职院士27人、中国工程院全职院士21人、文科资深教授1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3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10人。2022年,浙江大学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1个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绝大多数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可喜进步。

【浙江大学医学院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位于历史悠久、文化荟萃、包容并蓄的浙江杭州。其前身是由1912年创办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国人最早自办的西式医学院校)和1945年创设的国立浙江大学医学院合并而成的浙江医学院,1960年升格为浙江医科大学,1999年,在浙江大学并校发展次年,重组成立了浙江大学医学院。

融合百年学府气韵,汇集鸿儒大师所成。学院秉承“仁心仁术、求是求新”的院训,以“仁爱、求是、创新、卓越”为核心价值观,在百年岁月长河中书写了波澜壮阔的育人传奇,为社会培育了大量优秀医学人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优势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成绩卓著的一流医学院校。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医学

一级学科:基础医学

二级学科:免疫学(100102)

研究方向:免疫学-邵医

主要研究内容:1.天然免疫信号转导调控机制 2.细胞死亡在肠炎等炎性疾病中的作用 3.细胞死亡在细菌、病毒等病原体感染中的作用。

二、招生信息

学制:3.5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8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3.雅思(学术类)6.0分及以上。

4.新托福90分及以上。

1-2类型的英语成绩在2019年9月至报名截止日获得方为有效;3-4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家考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有效期。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条件,但科研业绩突出或学术潜力优秀的申请人,由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英语水平要求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其中普博生报考基础学科的,经审定英语水平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26分)。

(五)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普博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原则上有已发表或被录用1篇高质量学术论文(2019年至报名截止日获得方有效)。对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还应具有较强的临床能力。

未达到以上条件,但学业基础优良且具有较强科研培养潜质的普通招考申请者,经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综合评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方可通过初审。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和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普博生:2023年10月15日-11月15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 “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报名阶段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方向仅限填报一志愿(其他志愿视为无效),无须选择导师,相关方向及导师信息请见附件4。

(二)材料递交清单和方式

1.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如下: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习成绩单原件(直博生提供本科阶段;硕博连读生提供硕士阶段;普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须授课单位盖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全文及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应含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文章类型等信息);录用状态提供录用函和论文校样稿(通讯作者签字)、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杂志影响因子检索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两封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意见必须由专家本人签名。

(7)硕博连读考生还需递交《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及《硕博连读科研工作计划书》。

(8)普博生还需递交以下材料:

①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

②学业水平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已获得相应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④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同意申请证明”(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原件(附件3)

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内)。

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供初稿)。

⑦报考教育部“少民骨干”和“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的申请者须递交专项计划报考登记表(如少干生请交报考登记表)扫描件。

⑧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2.材料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普博生:网上申请须按《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顺序将清单各项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上传;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复试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并提供原件供查验。(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线上申请材料不全、复试时不提交纸质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五、资格审查

各招生委员会组织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材料初审,考生报考条件及递交材料要求详见医学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招生委员会将资格审查及初审通过者的报考材料提交各学科材料审核专家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审查和材料初审不通过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六、材料审核

各招生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各招生方向由3人及以上专家组成,就考生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计划等方面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按照百分制进行独立打分并在评价表上签名。材料审核成绩总分100分,以专家的平均分计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

各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形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于1月份在本学院对外网站进行公示。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运用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以及体格检查等。

(一)报考资格复查

各招生委员会在综合考核前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组织报考资格复查,每位考生携带核查材料原件和一份材料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具体复查内容如下: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1)往届生审查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生资格保证书。

(3)已在读博士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申请证明。

(4)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资格。

(二)考核时间

每年4-5月

(三)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各招生委员会组织成立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运用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等。

(五)综合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百分制)=专业课成绩×30%+面试成绩×70%,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浙江大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

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到相应二级招生单位。

九、拟录取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完成后进行公示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一)具体录取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各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安排、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未参加当年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调档政审

学院院级党组织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2.5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5万元/生·全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4.5万元/生·全程;其他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2.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3.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1.浙江大学医学院2024级博士生申请考核材料清单.doc

2.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1).docx

3.在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申请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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