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航天局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前身是SoochowUniversity(东吴大学,1900年创办),开现代高等教育之先河,融中西文化之菁华,是中国最早以现代大学学科体系举办的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东吴大学是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硕士学位、最先开展法学(英美法)专业教育,也是第一家创办学报的大学。1952年中国大陆院系调整,由东吴大学之文理学院、苏南文化教育学院、江南大学之数理系合并组建苏南师范学院,同年更名为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学校更名苏州大学(SoochowUniversity)。其后,苏州蚕桑专科学校(1995年)、苏州丝绸工学院(1997年)和苏州医学院(2000年)等相继并入苏州大学。从民国时期的群星璀璨,到共和国时代的开拓创新;从师范教育的文脉坚守,到综合性大学的战略转型与回归;从多校合并的跨越发展,到争创一流的重塑辉煌,苏州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现有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和护理学院6个学院、4个临床医学院和13个科研院所。现有全日制本科生53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100余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00余名、外国留学生300余名。
医学院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四家直属附属医院具有教学职称的教师1662人。“两院”院士4人,欧洲科学院院士1人,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级重点人才计划83人次、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获得者28 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8 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8 人。
医学院现拥有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7个(含建设项目),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2个,省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重点学科各4个,省优势学科一期2个、二期4个、三期4个,“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2个。现有学术学位博导242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导232人,学术学位硕导623人,专业学位硕导966人。
学科分类:医学
一级学科:特种医学
二级学科:特种医学(100900)
研究方向:纳米放射医学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8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坚守学术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5)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6)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申请条件。
3.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85分或在英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审核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4.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电子版材料提交:考生将本人申请电子版材料提交苏州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一)材料清单:
1. 本科毕业证书
2. 学士学位证书
3. 硕士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有效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4. 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有效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5. 学历认证材料(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硕士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培养单位证明章)
7. 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等)
8.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改名,还需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改名证明及改名户口页)
9.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业型硕士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三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10. 思想政治考核表
11. 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包括博士期间拟研究领域或方向、国内外研究现状、内容与方法、预期成果、创新点等,不少于3000字)
12. 与系统填报过程中“符合报考条件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类别”相对应的佐证材料,以及其他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材料,包括本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
13. 报考临床医学专博的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4. 根据实际情况及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仅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苏州医学院3月中下旬在官网公布苏州医学院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材料评价情况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由苏州医学院各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
(一)材料评价标准(仅“申请-考核”制适用)
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核。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价成绩,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材料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具体评价材料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学业水平及学习工作经历 | 本科、硕士阶段成绩(15分) |
考生学习、工作经历,与报考专业匹配度等情况(10分) | |
外国语水平 | 外国语各类考试成绩或国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文论文发表等情况(10分) |
科研成果 | 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获奖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等(30分) |
创新潜力 | 科研潜力(20分) |
研究计划等(15分) |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形式由苏州医学院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确定。考核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记录,并留存备查。
综合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不合格)
加强对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考核(占20%)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与水平,包括:英语口语表达、英文文献阅读等。
3.科研能力考核(占30%)
主要考核考生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包括: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4.专业水平考核(占50%)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背景与专业水平,包括: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热点问题、前沿进展等。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申请-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结合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包括初审和复审两步。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考核阶段进行资格复审,除审核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在读证明)外,往届硕士毕业生需审核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审核硕士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核。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持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档案审核
2024年我校博士生仅招收全脱产非定向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其他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我校今后将其列入不诚信单位,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生进行严格审核。
(四)入学资格复查
录取的博士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