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妇产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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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共同创建的大学,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鲜亮红色基因和卓越品格追求。中山大学起初校名为国立广东大学。孙中山先生逝世后,学校于1926年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

今日的中山大学,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通过部省共建,在国家、地方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山大学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特质。

在近百年的办学历史中,中山大学汇聚一大批蜚声海内外的名家大师,学术文脉积淀深厚。邓植仪、丁颖、冯友兰、郭沫若、鲁迅、傅斯年、顾颉刚、商承祚、何思敬、赵元任、周谷城、梁伯强、蒲蛰龙、王亚南、刘节、岑仲勉、王起、柯麟、陈寅恪、姜立夫、杨荣国、梁方仲、容庚、高兆兰、谢志光、陈耀真、陈心陶、林树模、秦光煜、钟世藩、周寿恺、董每戡、戴镏龄、高由禧等著名学者先后在本校任教。近年来,中山大学吸引集聚了一大批海内外优秀的学术英才,奋斗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致力于培养更多更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9月,珠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建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协议书;2000年1月,教育部批复同意建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5年9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签署合作举办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的备忘录;同年12月,获教育部批复同意建设深圳校区。至此,中山大学形成了三校区五校园统筹发展的办学格局,在广州、珠海、深圳扎根办学,各校区统筹规划、错位发展,三校区五校园共同支撑中山大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简介】

医院地处深圳北部中心光明科学城,毗邻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深圳湾实验室,医院将立足深圳,在经济特区、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三区驱动下,服务粤港澳、辐射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树中大情怀,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以医学人文和智慧化为特色的开放式、综合性、研究型教学医院。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医学

一级学科:临床医学

招生专业:妇产科学(105115)

研究方向:不分方向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6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六)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发表过英文的专业论文;

(2)在以英语授课为主的国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50分;

(5)TOEFL成绩≥85分(成绩有效期2019年9月1日-报名截止日);

(6)IELTS成绩≥6.0分(成绩有效期2019年9月1日-报名截止日);

(7)GRE成绩≥305分(成绩有效期2019年9月1日-报名截止日);

(8)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七)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注册就读的取消学籍。

四、报名程序

(一)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0-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须缴交)。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前将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纸质版原件送(寄)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教育处研究生科(信封上标注“姓名+导师+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并同样按顺序将电子版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大小控制在25M以下),电子版同样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导师+2024年博士报考材料):见附件1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审核

我院按照二级学科组成材料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2人。

研究生科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材料齐全且资格审核合格者,提交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从学业成绩、外语水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方面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每位材料评审专家对本组每份材料进行独立审核,材料评审成绩满分100分,材料评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根据考生的材料评审成绩,结合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且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经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2023年12月中旬在我院官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综合考核

医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由专业能力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构成,每门满分为300分,综合考核总分为600分。

(一)专业能力笔试

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时长为3小时,闭卷考试,内容包括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将于正式考试前至少一周公布,届时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系统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医院根据考生的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1.2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面试人员名单,专业能力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综合能力面试。进入综合能力面试人员名单经各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医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综合能力面试

1.资格复查

面试前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1)身份证。

(2)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本科学位证书。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时提供含规培专业的在培证明,入学前提交规培证复印件;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连续从事报考专业临床诊疗工作两年以上,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按照招生专业方向,由面试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对考生学科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及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进行综合考查。考生须准备5-10分钟PPT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面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集中,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七、录取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医院网站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提交材料、参加考核者;

2.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

3.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八、改报志愿

如医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可接受原报考本院相近学科方向或者报考其他医院相同或相近学科方向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改报志愿申请。接收改报志愿公告将通过医院官网进行发布。跨一级学科、临床医学跨二级学科改报志愿申请者需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改报志愿考生按照医院改报志愿接收条件和程序参加考核。

申请人若获拟录取资格,由拟录取单位联系考生原报考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报名系统上对原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调剂操作,确保考生只能被一个单位拟录取。

改报志愿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九、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 年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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