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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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共同创建的大学,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鲜亮红色基因和卓越品格追求。中山大学起初校名为国立广东大学。孙中山先生逝世后,学校于1926年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

今日的中山大学,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通过部省共建,在国家、地方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山大学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特质。

在近百年的办学历史中,中山大学汇聚一大批蜚声海内外的名家大师,学术文脉积淀深厚。邓植仪、丁颖、冯友兰、郭沫若、鲁迅、傅斯年、顾颉刚、商承祚、何思敬、赵元任、周谷城、梁伯强、蒲蛰龙、王亚南、刘节、岑仲勉、王起、柯麟、陈寅恪、姜立夫、杨荣国、梁方仲、容庚、高兆兰、谢志光、陈耀真、陈心陶、林树模、秦光煜、钟世藩、周寿恺、董每戡、戴镏龄、高由禧等著名学者先后在本校任教。近年来,中山大学吸引集聚了一大批海内外优秀的学术英才,奋斗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致力于培养更多更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9月,珠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建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协议书;2000年1月,教育部批复同意建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5年9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签署合作举办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的备忘录;同年12月,获教育部批复同意建设深圳校区。至此,中山大学形成了三校区五校园统筹发展的办学格局,在广州、珠海、深圳扎根办学,各校区统筹规划、错位发展,三校区五校园共同支撑中山大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简介】

护理学院1985年开设护理学本科教育,2000年开始招收护理学硕士研究生,2004年开始招收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护理学专业2005年成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2010年成为教育部第六批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成为护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同年开设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2012年成为广东省重点学科、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通过教育部护理学类本科专业认证,获得有效期8年的最佳成绩。2020年,护理学科在“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率先进入全球前75名,位列中国内地第1名;2021年首次进入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护理学科榜单,位居全球第101-150名。在2021和2022年的QS世界大学护理学科榜单排名中,均位列中国内地第3名。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医学

一级学科护理学

招生专业:护理学(101100)

研究方向:不分方向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7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6分及以上;

(2)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成绩合格;

(3)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4)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A类或G类均可);

(5)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境)外高等学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注册就读的取消学籍。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另外,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日17前扫问卷星二维码填写博士申请-考核主要信息(所填信息要与纸板提供的材料一致),以便做好招生工作。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护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申请人主要信息摘要(WORD排版):包括①本科毕业学校;②研究生毕业学校;③工作单位;④职称职务;⑤联系电话;⑥联系邮箱地址;⑦英语水平;⑧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励;⑨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⑩对护理学专业的认识简述等。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9)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1)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1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以及没有完成问卷星“中山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收集”填写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楼路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注:①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3年12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1.报到及资格复审

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按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供),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凡未提交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2.考核

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综合考核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3门考核成绩加总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满分为600分。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各考核科目要求具体如下:

1、笔试(外国语、业务课考核)

(1)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英语(包含英语写作)满分为100分;护理学专业知识(含护理理论、护理管理学、护理研究方法三方面内容)满分为200分,合计300分。(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面试(综合能力考核)

(1)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逐个分开考核,面试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

考核程序与时间要求:申请人用外语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问题约10分钟,然后PPT陈述约20分钟,由考核小组成员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每位考生考核总时间不少于40分钟。

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科研计划)及理由等。

(2)综合能力考核评分:每位申请人面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成员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申请人的最终面试分数。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改报志愿。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二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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