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简称郑大,英文简称:ZZU)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兴办,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校党委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确立了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办学定位,围绕一流大学建设中长期任务与“221”战略,坚持内涵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到2035年力争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学校有3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郑州大学药学院是在河南医科大学药学系基础上,与原郑州大学和郑州工业大学药学相关专业组建而成,是河南省第一个招收本科药学专业的学院。
学院现有药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药学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药理学、生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事管理等学科)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药学学科为省重点学科,牵头的“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ESI学科排名于2017年9月进入前1%以来,排名逐年提升,2023年9月,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ESI进入1‰。肿瘤精准靶向治疗与诊断为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肿瘤靶向药物研究”是一流学科“肿瘤防治与转化医学”建设的重要方向;“食管癌靶向药物研究”是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重点实验室的重要研究方向。药学专业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序列。
学科分类:医学
一级学科:药学
二级学科:药学(100700)
研究方向:新药设计、合成及构效关系研究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郑州大学的规定。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发表过(含已正式录用)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四级≥45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580分),或雅思成绩≥6.0分。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报考导师同意、提交材料、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专业课笔试、综合考核与录取等。
(一)考生申请
考生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向邮箱发送以“申请者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导师姓名”命名的pdf版电子材料。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
2.专家推荐书,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生导师推荐,模板见附件2;
3.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本科、硕士期间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交毕业论文摘要、开题报告、目录等;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8.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论文检索证明,专利提供授权证书。
(2)其他可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添加目录后按顺序装订成册,经拟报考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学院通知的面试时间之前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且今后不允许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
考生在初审通过之后,还需按学校要求单独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须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填写有关内容签字;
(2)初审合格,参加复试之前,需提交本人《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党支部章。
(二)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材料经拟报考导师初审后,由学院“申请资格审查小组”复审,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的资格。
2024年5月5日前,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5月10日前上报学校并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月1日-4月21日考生网上报名、交费及确认;
4月22日-4月25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4月26日-5月5日院系公示、上报通过申请考生名单;
5月6日-5月10日学校确定准予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
5月11日-5月31日考生打印准考证、院系组织进行考核;
6月1日-6月30日院系录取后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
(四)专业基础考核(业务课一)
博士笔试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及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五)综合能力考核(业务课二)
1.科学研究汇报
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报告时间15分钟,提问5分钟。
2.面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培养潜力、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15分钟。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面试专家现场英语提问,要求考生用英语回答,用时5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环节安排学科秘书1人,学科秘书要提前领取相关材料,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形成考核档案保存。
(六)综合评定
考生综合评定总成绩的权重按专业基础考核(笔试)50%,综合能力考核(面试)50%的比例确定。两项分项评定中,每项满分为100分,考核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评定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笔试)成绩×50%+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50%。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按导师招生计划,其名下考生综合评定成绩分别排序,自前到后予以公布。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同一专业方向(或相近专业方向)内,综合评定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补充拟录取名单。
学院审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可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者)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发放比例及标准为:一等20%,15000元;二等50%,12000元;三等30%,10000元。
(3)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学习的博士研究生(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者)助学金发放比例为100%,第一学年21600元/生/年,平均1800元/生/月;中间学年30000元/生/年,平均2500元/生/月;学制末年25000元/生/年,按10个月发放,平均2500元/生/月。直博生按学制年限享受助学金。
(4)学校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可以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1)“十佳研究生”奖(10000元/人);
(2)研究生“优秀成果奖”(5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