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河北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实力雄厚。设有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涵盖十二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位类型多样、管理体制健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河北大学基础医学院前身是河北省职工医学院基础部,2005年随河北省职工医学院整体并入河北大学,更名为基础医学院。2015年9月学校机构调整,基础医学院与临床医学院合并,成立医学院。2017年学校提出了“文科登峰、理工科振兴、医科崛起”的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医学学科建设与发展,2019年9月,学校重新成立基础医学院,开启我院建设的新篇章
学科分类:医学
一级学科:临床医学
二级学科:转化医学(1002J7)
研究方向:麻醉药理与器官保护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方向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标准;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在2024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提交认证证书);
4.能够熟练使用英语进行阅读、写作等;
5.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及考试费支付等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并于2024年3月1日-3月15日(材料寄达时间)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另需扫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1.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非应届毕业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密封后提交)(见附件);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内容包含:立项背景、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不少于2000字,不超过5000字)。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供所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综合面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考核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1、初试。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一门专业课(医学综合能力),英语分值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专业课分值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英语或专业课任何一科低于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2、复试。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打分采用A、B票制。招生导师在A票上打分,其他复试成员在B票上打分。最终复试成绩=A票分数×60%+B票分数平均分×40%。若招生导师因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英语成绩+医学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50%+复试成绩×50%。
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生总评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结合当年导师招生名额,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评成绩进行录取(总评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序)。
综合考试面试中的初试和复试均采取面试形式。初试考察与复试考察同时进行。
1、英语水平考察
对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英语表达能力、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和专业观点的陈述能力。
2、专业课考察
考查本学科、本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每位申请人需准备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由考核小组成员基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自由提问。
1.对考生的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考生考核成绩在学院主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2.凡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非定向考生需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前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充分尊重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发挥专家组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2. 申请考核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核录取有关的工作。
3.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