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首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专业呼吸系统疾病的免疫学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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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于1960年,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学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9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学科;4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1个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科群。

【首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简介】

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之初,学校采取分批建设,逐步充实的方针,逐批建设了基础课各教研室和实验室。1963年2月,学校制定的《北京第二医学院领导体制暂行条例》中明确提出“为了加强基础各学科的领导,在学院下设基础部”。至1966年基础部建设完成。“文革”期间,基础部建制被撤消。“文革”结束后,根据教学需要,于1973年重新建立了医学基础部,1979年更名为基础部。1994年学校更名为首都医科大学后,为适应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求,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所有的学科进行了重新调整,并于1996年1月23日成立基础医学院,揭开了我院建设的新篇章。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

一级学科:基础医学

二级学科:免疫学(100102)

研究方向:呼吸系统疾病的免疫学研究

二、招生信息

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6.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A类)≥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6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8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无上述英语成绩者可参加在我校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4年3月考试,具体报名时间随后另行通知)。持此项英语成绩的考生只可申请参加我校2024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请考生注意:此项考试必须在我校参加报名, 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 成绩将不予认可。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与缴费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23年11月3日10:00至11月20日10:00 (北京时间,后同)进行网上报名 。

特别提醒:

(1)为了保证系统正常使用,建议使用谷歌 、火狐浏览器 。

(2)所有考生(包括往年注册过的)均需要在系统中重新注册:请选择“普通博士” 注册新账户,使用以“24”开头的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环节。

(3)考生必须按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只能在未缴费前进行修改 ,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②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③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要在2024年7日15日之前不会变化,以便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④联系电话要为本人常用手机的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状态以便接收信息;⑤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4)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可提交一条报名信息。

2.缴费:网上报名信息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或因个人原因缴费不成功者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3日10:00至11月23日10:00 。收费标准为200元/人(不含体检费)。收费平台每日23:00-24:00关闭,请考生避开此时段缴费。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A4纸双面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

(三)提交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考学院要求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见学院。

(四)资格审查

报考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参加考核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报后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统一格式,能够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含规培专业信息),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及复印件;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成绩单;

5.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摘要、目录等);

7.《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8.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

9.个人陈述:学习及学术研究、临床实践的简要经历、经验、心得等;

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的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心理素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各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及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请考生详细阅读报考学院的要求。

(二)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120分为合格)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各单项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六、调剂

第一轮复试完成后,若有空缺名额,则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工作。

七、体检与拟录取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各类考生于复试考核或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各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对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总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导师有扩招名额,学院可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顺位替补或调剂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

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时将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硕士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拟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报到时还须提交本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

八、学费标准

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0元/人/学年。

九、研究生奖助政策

我校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相关问题说明

(一)录取类别说明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首都医科大学,户口自愿迁移,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和户口不做迁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全日制博研究士生仅录取首医系统内的在职职工考生。

(二)参加我校第一批次考核已获拟录取资格者,或已获得其他高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补充批次报名。

(三)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均按国家规定标准交纳。

(四)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五)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及通知,因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若考生未按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及报考学院制定的相应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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