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是一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医学高等学府,由我国现代医学先驱伍连德博士于1926年创办的滨江医学专门学校(1938年更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前身为中国共产党于1931年在江西瑞金创建的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原兴山(现鹤岗市)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组建而成。学校历经近百年的发展建设,传承伍连德博士“赤诚爱国、自强创业”的精神,发扬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光荣传统,秉承“木直中绳、博学载医”的校训,践行“坚持为学生学者办学立校,坚定以学术学风兴学强校”的办学理念,深化“聚人才、强本科、抓临床、先特色、拆壁垒、树医工、优生态”的发展思路,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具有相当的发展规模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是部委省共建大学、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俄医科大学联盟中方牵头单位、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首批试办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
学校设18个二级院部和8个事业单位。附属医院9所,其中直属医院5所。有教职工18312人(其中大庆校区503人),在校普通教育本科生16364人(其中大庆校区8254人),研究生885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116人,硕士研究生6739人),留学生26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2人,获南丁格尔奖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9人,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51人次,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中青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8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9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龙江学者”36人,享受黑龙江省特殊津贴30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3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41人,黑龙江省“头雁”团队6个。
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具有悠久的历史,其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5月的中国医科大学卫生系,于1955年7月国家院系调整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成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系,是我国最早设立预防医学专业的院校之一,1985年5月建立公共卫生学院,2005年成立卫生管理学院,2020年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成立黑龙江公共卫生与健康研究院。学院设有16个教研室、3个行政科室,3个研究所,8个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149人,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多人。现有国家一级学会副理事长6人次,国家二级学会主任委员7人次。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进入A类,学科排名始终保持全国前5位。
学科分类:医学
一级学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二级学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3)
研究方向:生命早期营养;食品安全
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方向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热爱祖国,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报考本次“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或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六级考试成绩≥60分(2013年后无本科/硕士在读经历者需有2013年以前的大学日语、俄语四级合格证书)。日语、俄语考生仅可报考招收日语、俄语生的导师,可查询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所提供全国大学生外国语六级成绩(含日、俄语四级)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可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查询的,须具有学校或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
2.托福(IBT)成绩≥90分;3.雅思(IELTS)成绩≥6.0;
4.GRE成绩≥305;
5.参加2021-2023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博士外语考试成绩需符合当年考试中心下发的推荐合格分数线(仅限哈尔滨医科大学考点考试成绩有效),具体见下表:
语种年度 | 英语成绩合格分数线 | 日语成绩合格分数线 | 俄语成绩合格分数线 |
2021 | 50 | 40 | 48 |
2022 | 46 | 42 | 47 |
2023 | 50 | 40 | 43 |
(四)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非全日制硕士、中外联合办学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报名时需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内核心杂志或国际杂志收录研究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两名有效)。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报名结束后由报考学院确定,并在综合考核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在综合考核结束后进行。
(五)其他条件
1.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不含考生报考的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2.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必须经过报考导师初审及同意,由报考导师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首页相应栏目内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核或录取资格。
3.在境外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报名。
4.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报考。
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材料审核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允许确认一个志愿。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1月21日23:00;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按步骤注册以后逐项填写,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均须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格式JPG,大小20K-200K;照片背景为白色,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上传的照片文件名称不要包含空格等特殊字符;本人近期照片不允许做修饰处理,否则影响考核及录取责任自负),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结束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须在研招网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1)《哈尔滨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要求所有信息填写项及签字、盖章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伪造签字、公章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核或录取资格。
(2)两名专家(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职称者,不含报考导师)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要求签字盖章必须完整、真实(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哈医大校内专家可盖专家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须在同一页面)。
(4)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及在读证明,入学前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CET6、TOEFL、IELTS等),用医学博士外国语考试成绩报名者,只需在报名登记表首页“外语水平栏”处填写外国语通过成绩及年度即可。
(7)按照执业范围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应材料。
(8)非全日制硕士、中外联合办学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报考,需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核心期刊或国际期刊收录研究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前两名有效)。
以上所有材料需按序号顺序存储为pdf格式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其中材料1、2合成为1个文档,材料3、4、5、6、7合成为1个文档,材料8如有多个材料需合成为1个文档。请依据报考类型组织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完整,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及时上传至研招网。逾期仍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三)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
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会收到来自研招网的短信提示,请收到提示的考生登录研招网查看提示信息并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考核前研究生院公布材料审核通过允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2024年1月24-27日,报考导师所在学院按学科方向和专业领域组织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以面试为主,其中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做中文演示文稿(考核时科研汇报的幻灯片保存为PDF格式),采用英文科研汇报10分钟,并对专家组提问进行答辩1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科研潜质(或临床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每项满分100分,单项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
汇报内容大纲:本人简介、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博士学习阶段设想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侧重科研能力的考核。
2024年1月24-28日考核成绩合格者参加导师面试,导师根据本人招生计划数签署同意接收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生。研究生院将按照考生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报考“非定向”的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至我校;报名结束后报考类别不得修改,请考生慎重填报!
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为10000元/年,学制为3年。
我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政策。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标准按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受理。
(一)未被录取者,可报考我校其他批次博士研究生。
(二)拟报考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但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者,可报名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国语考试,具体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核身份等各项条件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等,务必认真填写,且在2024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对弄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
(六)如2024招生年度上级主管部门颁布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