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北航萌发于民族觉醒之时,诞生于国家奋发之际,成长于民族复兴之中。从航空救国到航空报国、航天报国,再到服务航空强国、航天强国建设,学校始终传承红色基因,把服务国家作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培养一流人才,打造国之重器,始终奋进在中国高等教育第一方阵前列。100位两院院士和25万余名优秀建设者从这里走出,践行“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校训,弘扬“艰苦朴素、勤奋好学、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校风,研制发射(试飞)成功的多种型号飞行器填补了国内多项空白,谱写出了一篇篇培育栋梁、为国铸剑、追求卓越的绚丽华章。
北航航空发动机研究院和航空发动机国际学院(简称“两院”)于2018年12月15日签约 成立。“航空发动机研究院”和“航空发动机国际学院”为一个实体、两块牌子,采用独立 方式运行。
“两院”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和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航发)联合打造,北航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航空发动机所属的“航空宇航科 学与技术”学科在历次学科评估中稳居全国第一,中国航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军工企业,是 国家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的实施主体,双方以国家“两机”重大专项实施为契机, 整合双方多年的研究积累和资源投入,采用“强强联合、深度融合、紧密协同”的原则,积 极探索校企协同创新机制,引入协同决策机制、融合攻关机制、联合考评机制、互补投入机 制和协作育人机制,携手攻关航空发动机这一世界最复杂的“硬骨头”。
学科分类:工学
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
二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研究方向: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热爱航空发动机事业,以服务国家两机专项重大战略需求为己任,有意愿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中国航空发动机相关行业就业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取得过较为显著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内外重要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省、部级排名前三,国家级排名前五)或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人或经航发院工作组认定的其他重要研究成果。
3.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或相当水平的其他外语成绩,如托福(TOEFL)90分以上/雅思(IELTS)不低于6.0分;
(2)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
(3)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第二作者且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英文期刊论文(不包含国际会议摘要);
(4)连续6个月以上的海外学习经历;
(5)上述(1)-(4)条均不符合的其他考生,须提交经航发院工作组审核认定的能证明外语水平的相应证明材料。
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费方视为完成报名。
申请考核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9:00至2024年5月22日14:00。
(1)完成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的填写,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要求照片和信息清晰)
(5)现实表现材料(需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公章),航发院综合考核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须向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
(6)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须向招生单位提交的材料)
(7)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8)个人陈述(PS,personalstatement):字数1000字左右,展示考生的个人经历、学习目标、生涯规划等;
(9)个人简历(CV,curriculumvitae):描述个人拟申请学科、专业、导师,教育经历、研究经历、荣誉等;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研究陈述(RS,researchstatement):字数3000字左右,汇报考生目前开展的研究工作,感兴趣的科研问题及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其初步设想;
(12)在校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13)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封面、目录、摘要及主要内容简介等),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1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例如,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本人论文所在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已录用学术论文的录用通知、论文首页复印件;科研、竞赛奖励证书或专利授权书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等;
(15)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获奖证书等)。
材料格式、命名方式及提交时间
将所有材料按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如文件过大请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为:“报名号-姓名-申请考核”。邮件主题为“2024年申请考核博士材料+姓名+所报名团队”。注:所有签名原则上均需手签,电子版材料应为扫描件。
申请考核考生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于2024年5月23日14:00前发送至邮箱。考生除必须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外,还须提供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一份),于现场报到时携带,要求纸质版审查材料按以上顺序摆放。其余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可自行携带复印件5份,供综合考核的面试环节时使用。
航发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将根据考生的课程成绩、学术水平与能力、外语水平、推荐信、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或研究陈述等材料做出初步评价,按不超过报考导师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
收到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航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一经发现不符者,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其报考、录取资格无效,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航发院申请考核博士综合考核均采用校内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以免错过时间。
(1)申请考核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环节组成,满分300分。
(2)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拟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硕士阶段科研能力培养情况,形式为根据考试开始后从考试题库中选择的研究方向撰写一篇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包括并不限于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关键技术、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
(3)面试主要考核评价考生的思政、创新能力、实际应用知识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由下列三部分组成,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a.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考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为开放性结构化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但作为面试重要参考依据。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b.外语能力:考察考生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60分);
c.逻辑思维及口头表达能力: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学科热点的关注和了解情况;(70分);
d.报考学科相关基础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在大学期间课程知识、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掌握情况(70分);
e.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及格。
所有申请考核考生务必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9:30,抵达北航沙河校区现场报到。
综合考核之前,我院将现场收取考生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并进行研究生综合考核基本情况问卷填报。现场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如有)及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报到。注意: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计划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4年5月24日下午15:30-18:30地点:北航沙河校区
申请考核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和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4年5月23日在航发院官网公布。
申请考核综合考核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25日至5月26日。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航发院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及导师招生情况,将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照报考学科相关基础知识及专业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逻辑思维及口头表达能力、外语面试成绩优先顺序依次排序。。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拟录取。
经航发院招生工作组审定后,综合考核结果将及时在航发院网站予以公示。
最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拟录取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关注北航研招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1.考生应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完整真实、及时准确。
2.考生不得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1.航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航发院工作组复议。
2.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航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考生如有问题请与航发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4.本实施办法由航空发动机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