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专业环境生态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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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成立于2003年,其前身是1983年建立的环境科学研究所,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校首批从事环境科学研究与教育的平台之一以及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环境学院秉承“夯实基础,面向国际,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面向我国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瞄准国际学术前沿,致力于建成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科学研究平台和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在环境生态保护领域,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卓越人才,提供基础理论和工程实践关键科技支撑,带动和引领国际学科发展方向。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工学

一级学科:环境科学工程

二级学科:环境科学(083001)

研究方向:环境生态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2人,含硕博连读15人左右。

学习方式:全日制

培养地点珠海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学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良好,能够较熟练地阅读英文文献,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具备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的潜力。

四、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五、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2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雅思(学术类)成绩;托福成绩;GRE成绩;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证书;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近五年内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6个月及以上(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5)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6)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7)研究计划书。具体内容包含学术背景及成果、拟研究问题、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参考文献、创新点等,5000字以内。

(8)其他可证明申请人科研经历、培养潜力或学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六、初审选拔

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提交各专业进行初审。

初审审核小组按专业分组进行初审,每组由至少5位具有博导资格且其中至少3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初审由各专业组织设置的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初审成绩满分为100分。初审成绩只用于确定复试名单,最终的录取与否由复试成绩的排名决定。

各专业初审专家分别对本组内考生进行独立打分,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文章、国家发明专利以及获奖等方面。初审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复试名单。

根据初审成绩,各专业分导师按一定比例确定复试名单。环境学院设立复核小组,负责监督选拔过程和对通过初审名单进行审定。复核小组成员由学位委员会、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及各专业的学科负责人组成。复试考核名单在环境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4年1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

各专业成立复试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外语口语等方面的面试。

复试考核以200分为满分,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均由各专业统一组织。笔试时间3小时,主要考查学生针对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在面试环节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环境学院网站对考生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书面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如有错误予以更正并告知复核结果。考生如果对学部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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