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专业纳米表面化学分析;表面增强和针尖增强拉曼光谱分析;电致化学发光成像分析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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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校址从四牌楼迁至鼓楼金大原址。

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大学及其前身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谋国家之强盛、求科教之进步,为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南京大学在崭新的历史机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首批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序列,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始终处于中国大学的第一方阵,获得了公认的社会影响和学术声誉。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简介】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是我国最早设立的化学院系之一,始建于1920年,后由原中央大学化学系和金陵大学化学系合并成立南京大学化学系,1993年成立化学化工学院。学院化学学科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17年,学院“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两学科均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21年,两个学科再次入选“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理学

一级学科:化学

二级学科:化学(070300)

研究方向:纳米表面化学分析;表面增强和针尖增强拉曼光谱分析;电致化学发光成像分析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26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3)070300化学、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1)

7.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8.目前已处于博士研究生在读阶段的考生,如申请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9.申请者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489¬;

(2)CET-6≥426;

(3)IELTS≥6.0;

(4)TOEFL≥85;

(5)CET-4≥426或IELTS≥5.0或TOEFL≥50且至少以一作(限单独一作或共同一作且本人排序第一或仅与导师为共同一作本人排序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英文文章一篇。

2005年6月以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优秀”视为等同;¬¬

2005年6月以前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为“合格”视为等同。

报考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安排

博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两个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一)网上报名

1.南京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生招生信息交流平台报名:11月27日至12月26日止,请考生在物理学院博士招生信息交流平台注册报名、上传材料、联系确认报考导师完成推荐。

(二)纸质申请材料寄送

1.寄送至学校研招办的材料:考生请留意“报考材料”部分。如有涉及少民计划的考生须按要求寄送材料至学校研招办。

2.寄送至本院系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请将下列指定材料通过EMS(请务必通过EMS,恕不接受其他快递)在2023年12月27日前(含12月27日,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证为准)寄送到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截止日期之后寄出的材料一概不予考虑。

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二级学科)及报考导师姓名: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最后一页需由考生本人签名)。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2),若无法提供附件2,可用在读证明或者学籍证明原件代替;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一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4)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如果英语水平满足第五条要求:CET-4≥426或IELTS≥5.0或TOEFL≥50且至少以一作(限单独一作或共同一作且本人排序第一或仅与导师为共同一作本人排序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英文文章一篇,请同时邮寄发表的文章复印件一份,并在文章首页备注一作或与导师为共同一作或通讯作者。

(6)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7)申请者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件1)。

(9)申请者的自我评价、研究兴趣及攻读博士期间拟开展科研工作的初步规划(总计不少于800字)。

(10)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备注:

(1)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须签字、盖章处务必完备;

(2)请严格遵守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中的各项要求;

(3)必须通过EMS寄送申请材料,恕不接收其他快递。

如发生因考生个人材料准备不足或未能按时寄送等原因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材料集中审核的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五、材料审核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学科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同时结合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及材料初审打分(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在招生当年无统招博士生名额者视为考生初审不合格;申请材料审查中发现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不合格者初审不予通过)。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博士生招生与考生所报考导师的博士生招生名额密切相关,原则上有统招博士生名额的导师在2024年的每1个统招生名额最多可允许4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复试,有超过限额者依据申请人在所报考导师的所有考生中得分排序情况,择优选择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

复试名单将于2024年1月底前在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网页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网页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六、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知识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方法如下:

1.笔试(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试卷包含高等无机化学,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量子化学,高等汽液传质与分离理论,化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固体物理等10门课程,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门课程考试答题,要求在答题纸上写明考试科目名称,若答题纸出现多门课程答题则以零分计算。

(3)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仅作为可否进入面试阶段的依据。选择每门课程的考生按卷面成绩独立排序,进入每门课程卷面成绩前80%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继续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100分)

(1)由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组织若干个考核小组(每组不少于5个博士生导师)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逐一考核。

(2)申请者需准备6分钟的PPT进行个人展示,主要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情况及已取得的相关成果等;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口头提问,对申请人在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打分。

(3)院系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以合格、不合格给出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通过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80%。综合成绩=申请材料评审成绩*20%+面试成绩*80%。

七、统招博士生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对于报考我院博士生导师的考生,直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优先于申请-考核进行排序拟录取,统招博士生候选人名单的产生与考生所报导师当年的拟录取人数直接相关。导师拟录取人数以化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最终核定数为准。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排序在导师拟录取人数内的考生进入统招博士生候选人名单。化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进入候选人名单的统招博士生进行统一排序以确定拟录取优先顺序,候选人名单中排序在研究生院下拨给我院的博士生招生名额内的考生方可进入我院拟录取名单。

对于报考列于我院招生简章并与我院博导联合招生的外院系博士生导师的考生,在我院参加笔试及面试后合格者按单列计划产生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八、录取

本院系依据本细则,结合本院系具体工作进程,根据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综合成绩等,在2024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上报学校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下拨到我院博士生导师的博士招生名额一般分固定计划名额及弹性计划名额。在研究生院下拨给化院的2024年博士生招生的固定计划名额确定后,化院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候选人名单上考生核定的排序情况确定第一批统招博士生录取名单,其余候选人顺序进入等待名额序列。在研究生院下拨给化院的弹性计划名额确定后,等待名额序列的候选人排序在名额范围内的进入第二批统招博士生录取名单。第一批及第二批录取名单合并产生拟录取博士生总名单。拟录取博士生总名单需由化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拟录取名单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在调档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所有报考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

九、信息公开及监督保障

本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博士生招考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全过程监察督导。

本院系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院系网站上公布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信息。

如考生对本院系博士研究生招考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统筹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一、住宿说明

学校对南京户籍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

附件一: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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