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先后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2023年,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先后两次签署协议,三方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物理学院前身是1960年3月成立的数学力学系,1962年12月改为基础部,1985年5月基础部撤销,由数学、物理、理论力学3个教研室建成数理力学系。1994年数理力学系改为理学院,设数学系、应用物理系、物理实验中心。2022年4月,理学院撤销,物理学院正式成立。
学院现设4个系/中心:物理系、应用物理系、物理实验中心和大学物理教学与研究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94人,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青年人才1人,省TP教授1人,校特聘教授2人。教授18人,副教授44人。博士生导师15人,硕士生导师42人。师资队伍中有10余人次获“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等部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18人次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计划”、江苏省“333工程”、江苏省“青蓝工程”、江苏省“SC计划”等省部级人才工程。
学科分类:理学
一级学科:物理学
二级学科:物理学(070200)
研究方向:机器学习在量子多体系统中的应用,量子液滴与超固体,偶极BEC动力学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业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8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同时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不包括报考导师。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一)网上报名
除本科直博生除外,其他考生均须按如下要求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22日至12月22日,申请者按照要求,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二)材料报送
参加任何一种招生方式的考生(直博生除外)均须按如下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
(2)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单位课程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按网报系统生成的格式,手写签名);
(5)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TOEFL、GRE、雅思、CET-4、CET-6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和学籍。
材料邮寄要求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者将报名材料寄送至物理学院教学办公室。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
特别提示:为防止报名材料遗失,只接收邮政EMS寄送。网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如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可能会被退回,请考生注意关注系统状态。网报信息审核通过、交寄报考材料齐全及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
2023年12月24日—12月27日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考核制”(含硕博连读)的考生申请资格和相关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学院审核小组深入考查申请者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课程成绩、科研经历、发表论文、成果获奖及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综合评价,由博士生导师专家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提出拟定进入复试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批,确认后在学院网页上公布通过者名单。定向招考生资格审核由学院初审材料,研究生院审定。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下顺序排序向学院寄送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本科和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单位课程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按网报系统生成的格式,手写签名);
(5)获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TOEFL、GRE、雅思、CET-4、CET-6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考核形式——考核预计将以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流程及要求——学科组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必须由5位或5位以上教授组成(其中至少3位是博导)。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生组织、现场应急处理、考核过程的记录等工作。
1.学校根据2024年招生计划、考生申请材料和考核情况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核验;
3.入学时间:
普通招考:往届生和春季毕业的应届生于春季学期入学,夏季毕业的应届生秋季学期入学,定向就业的考生秋季学期入学。
1.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生学制5年。
2.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
3.学校向所有新入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每生每年3.06万元;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万元;教育部在博士生中设立国家奖学金,择优每生奖励3万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教、助研、助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