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前身地理系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组建的第一个高校地理系,由浙江大学地理系迁并组建而成,时任浙江大学地理系系主任的李春芬教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系首任系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具有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是我国首批博士后流动站建站单位之一;2012年,地理学成为上海高校19个一流学科(A类)建设学科之一;2015年,地理学成为上海市11个“高峰高原”(高峰II类)学科之一;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地球科学(Geoscience)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行列;2017年,地球科学学科群列入学校首轮“双一流”建设方案,中期评估为“优秀”;地理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档”并保持至今。
学科分类:理学
一级学科:地理学
二级学科: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研究方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空间优化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
3.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
(1)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
(2)获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报考学科领域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应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规定。
6.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7.我院2024年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9日8:30-12月25日16:00,考生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待公布)”,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3)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4)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5)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根据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6)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8)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
(10)各类获奖证书。
(11)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等)。
(12)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3)个人简历(包括申请人主要信息、经历、报考的专业和意向导师、已有成果、参与项目及贡献、硕士学位论文简介、获奖等,一页纸以内)。
(14)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所有的材料制作成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部分。院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我校招生简章、我院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时间(一般在寒假前完成)。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预计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按学科统一审核,即同一招生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报考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2.地理科学学院专业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成绩量化细则:
(1)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10分);
(2)本人从事与报考专业(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10分);
(3)外语水平(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35分)。
专业资格审核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资格审核合格才有资格进入综合考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1.此项考核将在综合考核前进行。
2.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3.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或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形式(笔试面试相结合)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并将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在同一招生院系、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外国语:满分100分。笔试50分,面试50分。
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满分各100分。由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2.综合考核预计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
3.再次提请考生注意:考生报考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4.在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院系所须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拟录取名单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一)学费为每生每年1万元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
(三)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参加后续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拟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或毕业者,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在报名或各考核(审核)环节中直接获益;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但拟录取后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