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成立于2014年,其前身环境科学系创办于1986年,是在环境科学研究所(创建于1978年)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学院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博士后流动站(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本科专业(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均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科发展效果显著,其中生态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先后入选首轮和第二轮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均入选上海市高峰学科(IV类),环境与生态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0.12%。学院建设有浙江天童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上海有机固废生物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个重点研究基地,共建自然资源部大都市区生态空间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上海城市困难立地绿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江口三角洲河口湿地生态系统教育部/上海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普陀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上海市城市植物资源开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过30多年的建设,学院形成了以学科相融合为特色的生态—环境—工程学科群。
学科分类:理学
一级学科:生态学
二级学科:生态学(071300)
研究方向:保护生物学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
3.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
(1)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
(2)获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报考学科领域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应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规定。
6.原则上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过至少1篇学术论文。
7.对于个别未达到以上英语要求但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经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后,也可以作为遴选对象。
1.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在我校博士报考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9日8:30-12月25日16:00。
2.提交材料
申请者务必将以下申请材料在12月25日16:00前上传报名系统 。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意向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请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其他语种应为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可以是申请人读研期间的导师,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无需提交纸质版专家推荐信)。
(5)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可包括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等,无格式要求)。
(6)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但请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六级的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本科毕业证书、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若采用英文一作论文为英语水平证明请用论文首页并注明“英语水平证明”)。
(8)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0)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本人在其中的学术贡献(需要举证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1)《2024年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结束后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名)。
(12)个人简历(包括申请人主要信息、经历、报考的专业和意向导师、已有成果、参与项目及贡献、硕士学位论文简介、获奖等,尽量一页纸以内)。
(13) 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非必须)。
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专家推荐信无需纸质版)按顺序排好,于2023年12月25日前寄达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联系方式见后)。考生请按要求网上提交及寄(送)达,否则报考信息将做无效处理。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拟于2024年1月上旬完成。
2、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我院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生环学院官网上,并通过邮件通知,请务必保证邮箱填报正确。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拟于2024年1月中旬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3.专业资格审核评判标准如下:
(1)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最高分10分);
(3)已取得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分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可参加综合考核。
4.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生环学院官网上公布。只有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才可以参加综合考核。生态学专业考核录取比例约为3:1,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考核录取比例约为3:1。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我院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拟于2024年1月中下旬完成,具体事宜将在综合考核前一周(约2024年1月上旬)予以公布,请关注我院官网以及电邮通知。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3.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华东师范大学将于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录取,6月11日前完成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一)学费为每生每年1万元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
(三)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参加后续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拟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或毕业者,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在报名或各考核(审核)环节中直接获益;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但拟录取后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