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认知神经科学专业社会认知神经科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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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简介】

学院前身为1951年成立的华东师大教育系心理学教研室;1979年成立心理学系,是新中国第2个心理学系;2008年成立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设有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理科基地、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上海市一流学科,是上海市脑功能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重点实验室、上海市人文社科(心理学)基地依托单位。拥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2门各类国家级精品课程。

学院的学科设置横向交叉,纵向贯通,在众多研究方向上取得世界瞩目的科学发现,成果发表在  NatNeurosci、NatMachIntel、NatHumBehav、NatCommun、SciAdv、Neuron、PNAS、eLife、JNeurosci、CerebCortex、ChildDev和《心理学报》等高水平期刊上。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理学

一级学科:心理学

二级学科:认知神经科学(0771Z1)

研究方向:社会认知神经科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

3.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

(1)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

(2)获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报考学科领域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应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规定。

6.同等学力人员(指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者)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须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8:30至2023年12月25日16:00

2.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二级学科名称、意向导师、研究方向、联系方式、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5)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根据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7)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本科和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已有科研创新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技作品及其他原创性或创新研究成果的清单及证明。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1)其他相关材料。

除(4)外,以上材料请考生分别制作成PDF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3.寄送材料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达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请考生注意:(1)纸质版申请材料均为单面复印或打印;(2)寄送方式请采用顺丰快递(同城、闪送除外),信封右上角请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材料。

若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审核。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5日前

2.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学院申请考核工作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公布在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官网,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月9日前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专业资格审核时按二级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二级)的考生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各二级学科专业资格审核的遴选标准如下:

教育背景

20分)

a.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最高10分)

b.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最高10分)

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打分。

学术表现

30分)

a.代表性科研创新成果质量(最高10分):SSCI/SCI论文110分,C刊论文16分,其他刊物3分;其他科技作品,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打分(注:只对一份代表性论文或作品计分,多份论文或作品的评分不予累加)

b.硕士论文质量(最高20分):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打分,综合评判。

研究计划

50分)

考生提供一份博士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打分,综合评判。

3.专业资格审核总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各二级学科按照约3(申请人数):  1(可招生人数)的比例进行排序遴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综合考核名单(含专业资格审核总成绩)将公布在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官网,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总分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1月16日-20日

2.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按报考二级学科统一考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二级)的考生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

3.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4.综合考核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二级学科录取,即在同一学科(二级)内按照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在报考阶段选择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考核形式:采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六、公示录取

招生工作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后者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预计于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工作,拟录取考生请于2024年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七、学费、奖助与住宿

(一)学费为每生每年1万元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

(三)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八、取消考核及录取等资格的情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参加后续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拟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或毕业者,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在报名或各考核(审核)环节中直接获益;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但拟录取后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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