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的前身化学系(1922年建立)是我国高等院校最早建立的化学系之一,可追溯到1912年成立的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理化部,至今有110余年的历史。1952年辅仁大学化学系并入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撤系建院,并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是北京化学会、中国化学会化学教育委员会、亚洲辐射固化协会等的挂靠单位和中国化学会杂志《化学教育》的主办单位之一。
学科分类:理学
一级学科:化学
二级学科:物理化学(070304)
研究方向:分子材料光电性质模拟,量子动力学
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8人,含直博10人左右,硕博连读10人左右。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学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对化学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化学科研工作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5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化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6.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学位论文的详细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7.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专家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化学学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考生硕士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专家推荐信、个人自述及其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情况等,初审着重考核考生的学术背景、基础知识、研究经历、研究设想、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占用博士招生名额)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12月下旬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复试考核将于2024年1月上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招生专业内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化学笔试占30%(卷面满分150分),复试面试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包括文献翻译和口语能力等占20%。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考生综合化学笔试成绩/150)*30+复试面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在化学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生最终总成绩仅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化学学院提出申诉,由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