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中国史专业台湾历史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一所与中国共产党同龄的大学。100年来,学校秉持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立校志向,形成了“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良校风,打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发挥“侨、台、特、海”区位优势,彰显“海峡、海丝、海洋”办学特色,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6个学部、34个学院(直属系、直属中心)和17个研究院,形成了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设有36个博士后流动站。2022年,学校入选国家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化学、生物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统计学、教育学共6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全国新一轮学科评估中,高峰学科、优势学科数量实现倍增,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简介】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的前身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成立于1980年7月9日,是经中央批准和时任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对台领导小组组长邓颖超同志亲自批示,海内外最早公开成立的台湾研究学术机构,也是教育部和福建省共建单位。2004年2月19日,经厦门大学批准,升格改制为台湾研究院,现有专任教师32人,教授12人,副教授12人,另聘讲座教授2人,业界专家1人。

本院现设政治、经济、历史、文学、法律、社会、两岸关系等七个学科导向的研究所,遵循问题导向、特色鲜明、基础雄厚、学科融合原则设立的民进党研究中心、两岸青年研究中心、涉台外交研究中心、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台港澳作家研究中心等跨学科研究机构,以及两岸融合发展与国家统一政策模拟实验室、大数据与民意调查研究中心、文献信息中心等综合性教学科研服务平台,另有院办公室、《台湾研究集刊》编辑部、国内交流合作中心等部门。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历史学

级学科:中国史

二级学科中国史(060200)

研究方向:台湾历史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3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5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外语:英语,或者日语

英语水平要求:英语能力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托福不低于85分;或雅思不低于6分;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如具备 2 年(含)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学习或所学项目为全英文授课的经历,可免除英语成绩的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日语水平要求:日语能力优秀,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院,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四、报名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我院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0日。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4年1月1日前(邮戳为准)将报考材料提交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厦门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用信封密封);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6)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

(9)考生承诺书(本人承诺处需手写签名);

(10)两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应届生)、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11)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格式自定;

(1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注: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材料(3)-(12)需排版整齐、胶装成册,封面注明“申请考核材料+报考人姓名+报考专业”。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单独提供,不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若上述材料不全,可不予处理。

上述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

请使用EMS或者顺丰邮寄,快递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

五、申请材料审核

1.申请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专家组审核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交由材料审查组进行审核。材料审查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外语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成绩(百分制)。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查结果进行审议,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根据评分从高到低和差额比例(最多1:3的录取-考核比例,具体比例由各所自行确定)的原则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

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备案后公示在学院网页上。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但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的参考。

六、考核

(一)资格复审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硕士学生证原件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6.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1.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成绩30%):采用面试,对考生的总体情况(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2.外语能力考核(占考核成绩20%):采用笔试(10%)+面试(10%),包括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问答等方式。

3.专业素质考核(占考核成绩50%):采用笔试(20%)+面试(30%),对考生的涉台综合知识和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面试阶段,考生需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增加政治理论科目和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七、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依照考核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和招生计划拟录取。拟录取结果由“台湾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考核不合格者(70分以下);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60分以下);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八、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提交体检表的截止日期不晚于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

九、学费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3.9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1.3万元/生);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2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4万元/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十一、住宿与费用

(一)住宿安排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师资博士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上述可安排住宿的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的博士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的博士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博士生按所在的科研团队分别入住思明校区或翔安校区;其它院系的博士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相关院系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二)费用

博士生新生住宿为2人/间,住宿费为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十二、日程安排

1.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0日,考生报名缴费。

2.2024年1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考生须经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将报考材料通过邮政快递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3.2024年1月15日前,学院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公示报考名单,公示时间3天。

4.2024年3月8日前,各专家组完成审核并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参加考核的人选。

5.2024年3月15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形成进入考核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考核时间一般放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家推荐信.doc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5 boshi.ac.cn 博研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