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区域国别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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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大学。学校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中央大学等重要发展时期。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学校文理等科迁出,以原国立中央大学工学院为主体,先后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校的有关系科,在国立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4月,原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南京地质学校并入,组建新的东南大学。在12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东南大学始终心怀天下、心系祖国,为科学进步、民族复兴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逐步形成了“严谨、求实、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和“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的办学理念,铸就了“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简介】

东南大学的外语教学历史悠久。早在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筹办之初就首设日文教学。1903年学堂开学,开设课程17种,英文、日文各占一门。1917年在国内首设英文专修科。1983年成立外语教研室,1987年设外国语言系,2006年由外国语言系更名为外国语学院。百余年来,这里人文荟萃,名家云集,吴宓(哈佛大学)、梅光迪(哈佛大学)、楼光来(哈佛大学)、张士一(哥伦比亚大学)等著名学者先后在学院主持工作。

外国语学院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翻译专业硕士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教育部第一个中外联合培养双学位硕士项目。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050200)

研究方向:区域国别研究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心理健康。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两封。

5.通过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申请者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6(合格)或CET-4≥497(良好)或IELTS≥6.0或TOEFL≥85;

②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领域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明(必须由授课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

②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三篇以上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排名为前五名)。

(4)持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网上报名

1.网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6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17点00分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可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已填写的报名信息如未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视为报名失败,不可补缴费,不可补报名。

3.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时“报名材料上传””环节的相关说明,并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不得有误,因信息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提交以后不能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信息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再确认提交。

4.填报信息确认后请进行报名费网上缴费,报名费金额为120元/次。考生通过网报系统“缴费”模块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未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报考院系在复试期间将另行收取80元复试费。

5.缴费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生成报名号意味着网上报名工作完成。考生请妥善记录好自己的报名号,并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简表最后一页“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非必填,报考院系有相关要求的除外;“郑重承诺”栏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五、提交报考材料

1.寄送至报考院系的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考院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

2.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两类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3年12月26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仙林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提交代表性成果复印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导师(或导师组)考核

导师(或导师组)对每个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要求由导师自行安排和通知),内容包括:

(1)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知识结构;

(2)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3)外语应用能力;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考核成绩将作为学院综合考核及拟录取的重要参考;考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子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七、资格和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小组全面考查申请者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学业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获奖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做出综合评价。

每份申请材料至少由3位专家审核(注:导师回避,导师(或导师组)考核成绩可供参考),专家独立打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规格化。根据最终成绩按一定的差额比例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批,研招办网上公示审核通过者名单。

八、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一般至少由5位专家组成。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形式及要求

(1)综合考核考核形式

线下笔试和面试

(2)考核要求

①线下笔试:

笔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和录取。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翻译、写作和研究计划内容等。考试时长:2小时。

②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不子录取。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具体要求如下:(1)申请者准备10分钟PPT,介绍个人简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研究计划;(2)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考核如有平行分组,将对各组间面试成绩进行规格化。

2.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核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特殊人才,以及跨学科报考交叉领2域方向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专门的考核小组,采用专门的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4.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都要参加综合考核;硕博贯通和本科直博的考核录取已在前期阶段完成,不再参加本批次考核。

5.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在12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审核结果后发布。

九、拟录取

1.总成绩(百分制)=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总成绩不达60分者,不子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材料审核、导师考核和学院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示。

十、其他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拟录取名单负责审核确定,对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并受理考生的申诉、举报、投诉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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