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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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校址从四牌楼迁至鼓楼金大原址。

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大学及其前身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谋国家之强盛、求科教之进步,为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南京大学在崭新的历史机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首批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序列,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始终处于中国大学的第一方阵,获得了公认的社会影响和学术声誉。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简介】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肇始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设立的英文专修科,历经南京高等师范学校英语系(1920)、国立东南大学外国语文系(1924)、第四中山大学外国文学系(1927)、国立中央大学外国文学系(1928)、国立中央大学外国语文系(1938),国立南京大学外国语文系(1949)、南京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1955)等历史时期,1993年扩建为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历代外院人砥砺奋进,薪火传承,形成了严谨踏实、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

外国语学院秉承“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队伍建设为核心、人才培养为根本”的理念,踏实进取、不懈创新,在办学各个领域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1981年英语语言文学和法语语言文学成为国务院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年英语语言文学成为江苏省重点学科,2002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3年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设立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2006年外国语言文学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立俄语语言文学和德语语言文学博士点;2007年法语语言文学成为江苏省重点学科;2008年外国语言文学成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09年入选江苏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2010年入选江苏省优势学科;2011年设立东亚语言文学博士点;2017年外国语言文学入选教育部一流建设学科,2022年再次入选教育部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招生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研究方向: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0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备良好的学术研究意识和能力;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持国(境)外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第二外语要求符合 2024 年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条件;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具体第二外语水平要求如下:

申请者第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入材料评审。无法提供以下第二外语水平证明的申请者,需在2024年1月8日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第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材料评审。

(1)英语:CET-4>497分或CET-6≥426分或IELTS ≥6.0或TOEFL >85;

(2)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TPKИ的B1 及以上;

(3)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

(4)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 B2 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Test DaF)或 DSll 考试证书;

(5)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 DELF 考试 B1 及以上;

(6)西班牙语:通过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或通过西班牙语 DELE考试 B1 及以上;

(7)硕士阶段修过以上六种语言之一的第二外语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8)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以上六种语言国家期刊发表过论文、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六种语言之一的学术著作。

申请者应确认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将取消申报资格且录取者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四、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1)网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6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17点00分;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可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已填写的报名信息如未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视为报名失败,不可补缴费,不可补报名。

(3)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时“报名材料上传”环节的相关说明,并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不得有误,因信息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重要信息在提交以后不能修改,请慎重选择。报名信息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再确认提交。

(4)填报信息确认后请进行报名费网上缴费,报名费金额为120元/次。考生通过网报系统“缴费”模块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不接受邮局汇款及现场缴费。未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报考院系在复试期间将另行收取80元复试费。

(5)缴费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生成报名号意味着网上报名工作完成。考生请妥善记录好自己的报名号,并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简表最后一页“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非必填,报考院系有相关要求的除外;“郑重承诺”栏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2.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分别向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外国语学院提供相关材料。

第一部分:提交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指定材料在2023年12月26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仙林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第二部分:提交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材料

申请者按照以下所列材料清单顺序,于2023年12月26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外国语学院'申请一考核制材料”。寄送的材料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在寄送前复印留存。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材料清单: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2)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3)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第二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或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未发表论文;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可打印,落款处须有专家签名);

(8)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含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生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大纲、导论及已完成的章节(或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要求用外文(所申请专业语言)撰写,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理论与方法、研究框架等。

3.材料审核

(1)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及初试复试。

(2)材料评审;

外国语学院材料审核细则如下;

博士生报考资格按学术经历、科研能力、发表成果、研究计划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审核,在每位导师名下选出不超过5名候选者进入初试和复试。

(3)审核结果:审核结果由外国语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材料审核结果2024年1月中旬左右公布,待后续学院网站通知。

4.初试、复试

外国语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初试和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小组: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 (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五人。

(2)形式和分值:

初试为笔试(闭卷),满分100分;复试为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综合成绩为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平均值。

笔试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及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考试时间:2024年3月中旬左右,具体待后续学院网站通知

(4)考核内容: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知识、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予以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内容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道德情操、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以合格/不合格给出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初试和复试均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考试科目如下。初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三小时。

初试
科目

基础英语及
专业测试

基础法语及
专业测试

基础俄语及
专业测试

基础德语及
专业测试

基础日语或基础
朝(韩)语及专
业测试

复试
科目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适应
专业

英语语言文
学/外国语
言学及应用
语言学

法语语言文

俄语语言文

德语语言文

东亚语言文学

(6)排名:  外国语学院按报考该导师所有申请者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

(7)公布结果:外国语学院将公开发布考生成绩,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6.录取

学校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手续完备的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结合导师意见根据综合成绩顺延录取,相关名单须经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统筹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六、住宿说明

学校对南京户籍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

附件1: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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