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全球传播与治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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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2017年顺利迈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学校总占地面积8000余亩,形成了一校三地(济南、威海、青岛)的办学格局,是中国目前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在综合性大学中具有代表性,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9个、硕士授权类别34个,本科招生专业9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6个,涵盖除农学、军事学以外的所有学科门类。

【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素以文史见长,人文社会科学的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在百廿山大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山东大学的新闻教育始于1946年临沂山东大学设立的新闻专修班,之后山东大学在20世纪60年代开设了新闻专修科、80年代开设了新闻专修班。1996年,山东大学开启全日制新闻学本科教育,当年成功申请新闻学本科专业,并于1997年在原文学院正式招收新闻学专业本科生。2000年新山东大学成立后,原文学院更名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同年获得新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传播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国家首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并于当年成为全国首批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MJC)授予单位;2014年获批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建立了“学士(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完整的新闻传播人才培养体系。2016年新闻传播学院独立建院,同时山东大学广播电视台整体划归新闻传播学院建制。

学院是2013年中宣部、教育部确立的全国首批10所与地方宣传部共建的高校新闻院系之一,2023年进入二期建设阶段。目前,学院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点等研究生学位点,以及新闻学、国际新闻与传播两个本科专业。新闻传播学是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新闻学专业为首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

二级学科:新闻学(050301)

研究方向:全球传播与治理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20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取得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含论文)不少于3项,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除国家专项计划,以及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外,学校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四、申请-考核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5月9日

2.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报名系统交纳报名费。

(二)报名申请材料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成果获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考生简况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11)申请者需将以上材料于5月9日23时59分前上传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可视情况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亦将按照学校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材料审核及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名单

1.对符合招生条件并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者,由招生团队择优推荐(由年度招生的博士生导师根据报考考生的情况,每人择优推荐不超过3名考生参加审核程序,在研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级人才可推荐不超过5名)。

2.学院按招生团队成立审核小组,对推荐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经历、科研(实践)成果、获奖情况、科研计划、专家推荐意见、发展潜质等进行全面考察,采取百分制给定材料审核成绩。

3.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学院博士招生计划数量不高于200%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通过者在参加考核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接受进一步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材料审核成绩无效。

五、考核程序

考核时间定于5月23日-24日,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一)初试

  1. 外语考核(百分制)

考试科目考核内容
外语(英语或日语)外语水平考核采用考生已获得的外语等级(成绩)进行打分,满分100分(在材料审核成绩中占10%)

2.专业课考核(百分制)

考核科目考核内容
专业课一审核考生学业背景、科研成果、科研计划等,满分100分(在材料审核成绩中占90%)
专业课二以笔试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2小时,满分100分

初试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课一+专业课二)/3

(二)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要求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核

口试(英语或日语)

考核内容:听力与口语,没人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考核

面试

考核内容:考生阐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并回答问题。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每人用时30分钟,满分100分。

(三)加试

同等学力、在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跨一级学科人员要求加试。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有一科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与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口试*10%+专业综合考核(面试成绩)*90%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学院在复试(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院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二)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校内各招生单位可提前与校区医院联系,安排拟录取考生到校区医院体检,也可由考生自行联系当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给校内招生单位,也可在研究生入学后统一做入学体检。

八、录取

(一)学院在考核结束后将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成绩(包括外语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录取成绩)、专项计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学院根据学校招生目录及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新增计划,按照拟录取人数(含各专项计划)生师比低的团队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顺序依次录取。

(三)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1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在入学前调入)。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考生选择就业或报考其他高校,经学校同意,可补录其他考生。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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