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建设成为一所“综合性、创新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
十九世纪末,甲午战败,民族危难。中国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盛宣怀秉持“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的信念,于1896年在上海创办了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建校伊始,学校即确立“求实学,务实业”的宗旨,以培养“第一等人才”为教育目标,精勤进取,笃行不倦,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已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东方麻省理工”。抗战时期,广大师生历尽艰难,移转租界,内迁重庆,坚持办学,不少学生投笔从戎,浴血沙场。解放前夕,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民主革命,学校被誉为“民主堡垒”。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构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学校调整出相当一部分优势专业、师资设备,支持国内兄弟院校的发展。五十年代中期,学校又响应国家建设大西北的号召,经历西迁与分设,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3月两部分同时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7月经国务院批准分别独立建制,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六七十年代,学校先后归属国防科委和第六机械工业部领导,积极投身国防人才培养和国防科研,为“两弹一星”和国防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上海交通大学外语教育历史悠久,发端于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创立之初所设立的译书院——近代中国历史上第一所高校出版兼翻译机构。1928年成立外国文学系,1943年更名为英文科,1952年更名为俄语教研组,1957年更名为外语教研组,1979年成立科技外语系,1997年正式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
学院1986年获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设立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始终坚持“人才强院、国际化、学科交叉、产学研结合、对接国家战略”五大战略,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成绩优异,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位居全国前3%。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050200)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学·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1人(含直博生)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TOEFLiBT ≥ 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
3)IELTS学术类≥ 6.0分(不含IELTSOnline);
4) 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5) 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第1)至4)条要求者,可在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报名,选择参加计划于2025年3月8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成绩达标者可进入学院博士报名的后续流程。
5.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中1、2、3、4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生的考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6.外语水平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90分,或新TOEFL≥100分或IELTS≥7分或GRE≥288分,或专业英语四级良好,或专业英语八级成绩合格及以上。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日语/德语/俄语或其他非通用语种的考生,不必达到以上要求,但需满足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考试合格,或专业德语八级考试合格,或专业俄语八级考试合格。
3)所有外语水平成绩要求有效期在5年之内,即2019年9月后取得的成绩。英语专业应届硕士生无外语成绩时效要求。毕业后持续从事外语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外语成绩无时效要求,但需单位相关部门提供证明,证明其自硕士毕业至今持续从事外语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发送证明原件扫描件至教务办张老师邮箱,并得到认可后再报名,报名平台上外语成绩上传时须将证明材料一并上传。
4)曾在英语国家正规大学取得本科学位或硕士学位,且所获学历或学位的授课和考试语言均为英语,学习结束距申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项目不超过两年,即应为2022年9月之后取得的学位,学习单位提供官方证明(需有官方抬头的信纸打印或官方证书原件)者,无需提供英语考试成绩证明。
7.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 硕士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或“双一流”建设相关学科;
2)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QS,THE,ARWU)前300名高校的相关专业和学科(适用于境外取得学位的考生);
3) 本科、硕士阶段或工作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来源期刊(非扩展版、非集刊)或SSCI/A&HCI检索期刊发表过研究性论文。
8.专业要求:申请人硕士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若申请人硕士专业为相近学科,则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必须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或在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学位。“相近学科”可涵盖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心理学、医学、计算机、统计学、哲学、法学、历史、比较文学及世界文学等与外国语言文学相关的学科,具体以外国语学院“遴选委员会”认定为准。
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名前请先联系导师)。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以下纸质申请资料,2025年度网上报名和纸质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以寄到邮戳时间为准)为:
第一批网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月30日
第二批网报时间:2025年3月15日-4月20日
请注意:如学院第一批名额招满,将不再接收第二批报名。
申请材料提交明细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平台下载)。
2)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复试时携带原件验证。
3)硕士毕业院校的成绩单原件(纸质材料需带红章)。
4)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验证。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主题、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英语四级证书、专业英语八级证书、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证书、专业德语八级证书、专业俄语八级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主要材料即可)。以上材料复试时携带原件验证。
8)申请人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若有)复印件(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已接受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接受函复印件)、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参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资格审查表》(网报平台或院网下载)
10)《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网报平台或院网下载)
注:另需要两封专家推荐信(其中一封原则上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信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考生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申请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入自备文件袋)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复试)。
4.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5.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院和学校官方网站通知。
6.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7.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招生平台及学院网站公示。
8.录取通知书将在2025年6月寄发。
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以及导师(组)评价三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个人品性、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成绩构成如下:
1.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导师评价(满分100分);
2.总分低于180分者,或者其中任一单项不及格者(低于60 分),一律不予录取。
3.根据各位导师报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本科直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请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1.学费
10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三助津贴等。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赴联培单位学习期间,须办理校内退宿。
3.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