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SISU)创建于1949年12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上外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和“诠释世界、成就未来”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国家发展、服务人的全面成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中外人文交流”为办学使命,深入推进“多语种+”办学战略和以“跨、通、融”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培养“会语言、通国家、精领域”的卓越国际化人才,致力于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东方语学院(前身为1960年建立的阿拉伯语系)建于1997年。学院下设阿拉伯语系、阿拉伯学研究中心、阿拉伯信息资料部、朝鲜语系、韩国学研究中心、波斯语专业、伊朗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泰国语专业、印度尼西亚语专业、希伯来语专业和越南语专业。其中,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专业是上海市重点学科,教育部重点培育学科,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硕士点(1987年)和博士点(1998年) ,目前已成为全国高校阿拉伯语教学规模最集中、科研力量最雄厚的单位之一。朝鲜语、波斯语、泰国语、印度尼西亚语、希伯来语和越南语专业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而设立“亚非语言文学”硕士点。2007年底,阿拉伯语专业与学院其他语言专业合成亚非语群,被教育部设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050208)
研究方向:阿拉伯语言与汉阿互译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有其他推荐意见,可一并提交。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6.获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资格认证;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7.申请人须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科研成果采用代表作形式提交,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请人最多提交三项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外语能力,并提供外语语言能力证书或其它能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
工作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学院初审与综合考核、研究生院复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四个环节。申请人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学院组织材料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材料审核和录取按照研究方向进行排名。研究生院复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发布录取名单。
1.个人申请报名
所有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在线报名,并在线缴纳报名费250元。仅网上报名,不缴纳报名费的,报名无效。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报名及缴费时间:
①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00:00至12月27日15:00。
2.寄送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学院审核: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生成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证、硕士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校验的申请人,须另行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
(1)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途径: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下的“本人查询”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获取途径: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3)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籍认证报告获取途径: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获取途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4.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的推荐信;
7.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代表作形式提交,最多提交三项);
8.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9.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参与证明复印件(如有);
10.外语语言能力证书复印件(如有)。
材料寄送时间及方式:
电子材料提交:请于2024年1月2日13时至1月8日13时之间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的“个人材料提交”版块;
纸质材料提交:请于2024年1月9日(含当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寄达。请通过EMS或顺丰速运寄件,并在邮件封面注明“上海外国语大学东方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
3.院系初审
东方语学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按报考专业统一审核。东方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按实施细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4.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申请人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综合考核前学院将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2)综合考核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申请人作出综合评价。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学院录取时按照研究方向录取,即报考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的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果出现同分,则按综合测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5)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5.拟录取工作
(1)拟录取名单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报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名单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拟录取名单由研招综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报名号、姓名、拟录取专业、拟录取类别、拟录取方向、综合考核各科成绩和总成绩、是否属于某类专项计划等;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录取结果无效。
(3)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的原始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保证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相关材料的留存期为6年。
(4)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1.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基准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准学制为5年,第3-5学年享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2.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中东研究、中国学、比较政治与区2域国别专业学费9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1万元/年,所有博士研究生都需要缴纳学费。
3.除高级翻译学院(翻译学专业)、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之外,2024级博士研究生均将在松江校区生活、学习。对上海地区定向博士研究生,我校不安排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