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前身是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其农科和代办的文史专修科西迁扬州,组建苏北农学院和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其他4所院校也在同时期相继在扬建立或迁来扬州办学。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
扬州大学外语专业具有悠久的办学传统,始设于1959年,是江苏省外语人才主要培养基地之一。扬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前身为扬州师范学院外语科。1959年扬州师范学院设立外语教研室。1960年建立外语科,设俄语、英语两个专业,招收首批学生76人。1972年建立外语系。1977年开始招收英语师范专业本科生。1985年招收首批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1992年驻扬六所省属高校合并组建扬州大学。1998年学校按学科群调整院系结构,以原师范学院外语系为主体,与其他五所学校外语教研室合并组建外国语学院。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050200)
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三)申请者应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全日制(非在职)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四)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五)申请者的学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六)具备一定的第二外国语口笔译能力,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专业外文资料的阅读能力。
(一)网上报名:申请者登录学校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了解申请条件,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及网上缴费。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26日。
(二)提交的材料
1.《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含拟攻读博士学位学术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创新点、主要参考文献等,总字数不得超过 12000 字)。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及《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
3.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
4.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6.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内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
7.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院成立 2024 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包括招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在内的人员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注重对申请者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参与实践情况、申请材料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确定初选名单。凡不符合基本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三)综合考核
1.学院成立由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招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主要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学术能力、创新能力等;外语水平主要指外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满分为95分,外语水平满分为5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存在学
术造假及舞弊者不予录取。
2.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取得较为显著成果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者,优先录取:1)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2)在CSSCI来源期刊(核心目录)或在 SCI、SSCI、A&HCI等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3)出版译著1部。
4.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未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可继续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考试。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一般为10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2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一般为25000元/生.年。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贷、助、补、减”等研究生资助体系,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设有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最高18000元/生·年)、国家11助学金(13500元/生·年)、“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还设有优秀困难研究生助学金等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1.有直系亲属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及综合考核专家组工作。
2.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