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学校前身是1902年由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通州师范学校和通海农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其农科和代办的文史专修科西迁扬州,组建苏北农学院和苏北师范专科学校;其他4所院校也在同时期相继在扬建立或迁来扬州办学。1992年,学校由扬州师范学院、江苏农学院、扬州工学院、扬州医学院、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江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
扬州大学文学院前身为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建系于1952年。一代词曲学大师任中敏(半塘)先生开创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审定的中国古代文学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现为一级学科博士点、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学院现设有汉语言文学(师范)、秘书学、汉语国际教育三个本科专业,其中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江苏高校首批重点建设品牌专业、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文艺学(050101)
研究方向:中国文艺学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8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
(三)申请者应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全日制(非在职)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四)攻读硕士阶段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并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如刊载于《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代表作期刊目录(2021年版)》收录报刊、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集刊)、中文核心期刊、SCD来源期刊、本科院校学报等,以正式发表为准;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结项证书为准;
4.主持省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或同类项目;
5.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6.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7.硕士论文获评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8.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科研成果。
(五)申请者的学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六)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满足科研需求,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CET-4成绩≥425分,或雅思(IELTS)成绩≥6.0分,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SSCI或A&HCI等国际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4.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外语或第二外语是小语种的考生,其外语水平由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实践能力且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一)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20 元,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1.申请考核: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6日
(二)提交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及《思想政治考察表》;
2.《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含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
3.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4.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5.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全文)、出版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为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并经申请者本人逐项签名确认。
(三)报送要求
1.以上纸质材料逐项备齐后由本人送达或快递邮寄至:扬州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材料寄出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包含招生导师、研究生秘书在内的人员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注重对申请者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参与科研实践情况、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学院结合资格审核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员名单,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布。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品德、科研能力、专业知识、培养潜质、学术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外语水平等。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依分数高低排名。思想品德考核不设权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其他考核内容及权重如下:
(1)专业能力面试,占考核成绩的70%。
(2)英语能力面试,占考核成绩的10%。
(3)《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评分,占考核成绩的20%。
(三)拟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及导师招生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定向生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0%。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一般为10000 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2000 元/生.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一般为25000元/生.年。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贷、助、补、减”等研究生资助体系,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设有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最高18000 元/生·年)、国家11助学金(13500 元/生·年)、“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还设有优秀困难研究生助学金等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