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古文字与上古音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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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100年来,学校秉持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立校志向,形成了“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良校风,打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发挥“侨、台、特、海”区位优势,彰显“海峡、海丝、海洋”办学特色,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6个学部、34个学院(直属系、直属中心)和17个研究院,形成了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设有36个博士后流动站。2022年,学校入选国家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化学、生物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统计学、教育学共6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全国新一轮学科评估中,高峰学科、优势学科数量实现倍增,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简介】

1921年,厦门大学成立,设文、理、商、教四部,文学部始创而居首,这也标志着厦门大学中文学科的创立。在校主陈嘉庚委任的校长林文庆“本校首重国文”之办学理念指引下,厦大中文不仅成为首批建系的学科单位,而且还得到极大的重视与发展。鲁迅、林语堂、罗常培、沈兼士、顾颉刚、张星烺、孙伏园、陈衍、周辨明、毛常、杨树达、台静农、黎锦熙、缪篆等享誉海内外的一流专家学者先后执教于厦门大学中文系,可谓大师云集,群星璀璨,为我系的发展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与高水准的起点。这一时期厦大中文的人文景观与学术辉煌,已成为我系代代相传相承的精神财富,成为厦大中文人不懈追求的动力与发扬光大的源泉。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研究方向:古文字与上古音研究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3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1)国家英语四级500分以上(或因历史考制原因仅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者);

(2)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因历史考制原因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3) 雅思IELTS(A类学术类)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8)或达到水平相当的国家、国际级日语考试成绩。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四、报名

(一)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校2024年博士生的考生(以推荐免试方式申请直接攻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均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登陆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0日。

(三)向报考院系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4年1月6日前将报考材料提交至中国语言文学系。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的报考材料包括:

1.《厦门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4.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12.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不少于5000字);

注:①所有的材料须一式1份;

②申请材料提交顺序:按上述材料清单顺序排序,并用鱼尾夹夹好,不要添加任何封皮;

③若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④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五、申请材料审核

(一)申请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专家组审核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交由材料审查组进行审核。

材料审查组根据事先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原则,对每个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查结果进行审议,原则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

六、考核

(一)资格复审

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现场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各单位务必核对考生本人、身份证是否和报名表中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完全一致。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或笔试,占总成绩的20%。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考核形式为面试,占总成绩的20%。

3.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核形式为笔试,占总成绩的60%。

对拟录取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将组织专家组进一步审核鉴定。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形式为面谈。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和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过程全程录像。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笔录等。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考核结果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博士生拟录取名单。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同意备案后,在中国语言文学系网上公示。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2.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拟录取考生的材料审核、考核、同等学力加试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

八、体检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

九、学费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3.9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1.3万元/生);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2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4万元/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

十一、住宿与费用

(一)住宿安排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师资博士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上述可安排住宿的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的博士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的博士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博士生按所在的科研团队分别入住思明校区或翔安校区;其它院系的博士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相关院系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二)费用

博士生新生住宿为2人/间,住宿费为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十二、日程安排

日期

招生工作安排

1月9日前

审核报名资格,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确认

3月11日前

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考核名单

3月31日前

完成考核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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