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句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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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现有“三校区四校园”,包括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大学城校园,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和汕尾校区滨海校园,总占地面积5328亩。学校设4个学部、38个学院、11个研究院(中心)。

下设53个人才培养单位,覆盖12个学科门类,共有97个本科专业,32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是全国唯一同时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首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的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简介】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前身是广东省立文理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1946年始建),现拥有英、日、俄、法四个语种的本硕博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两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外语教师教育研究、语言认知与测试研究、语料库智能研究、外国文学研究、翻译与跨文化研究五个特色学科方向。英语和日语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俄语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英语(师范)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广东省名牌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是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此外,学院拥有广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语言认知与测试研究中心”及“外国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全英课程教学研究中心”、“外语教育信息化研究中心”等3个校级研究中心。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19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31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50人,外籍教师7人。80%以上教师具有海外留学或研修经历。

学院社会影响力大,长期在广东省外语教师教育领域起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学院以建设“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学科”、打造南方外语教育高地为目标,着力塑造高水平学术与教学研究一体化、本硕博培养一体化、学科知识输入与技能输出一体化、职前职后培育一体化、政府—高校—中小学—社会组织协同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的“新师范”体系,现有省级教学团队1个。近五年学院教师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78篇,出版著作及教材20部,获批(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6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省级一流课程8门。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招生专业:外国语言文学(050200)

研究方向:句法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当年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持境外大学硕士/本科学位(毕业)证书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士都在国外获得的,均需认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其他条件

1.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或者合格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分或者合格及以上;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60分;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合格及以上;

(5)国际英语测试系统考试(IELTS)成绩≥5.5分

(6)托福考试(TOEFL)成绩≥80分;

(7)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8)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德、法、意、西语水平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

(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二级(N2);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4级(韩国语能力考试);俄语达到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水平或公共俄语四级水平;

(10)GMAT、GRE和其他外语语种参照1-9点的标准。

2.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科研条件(应届毕业生须为硕士在读期间取得/往届生5年内有效,自2018年12月1日以后获得的证明材料均有效)要求为:至少提供1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已发表或待发表)。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其科研条件(5年内有效,自2018年12月1日以后获得的证明材料均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论文、著作、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

①在高层次学术期刊(SSCI、SCI、A&HCI、CSSCI)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公开出版学术著作(须署名第一);

③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四、选拔程序

“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

(一)个人申请

1.考生须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缴纳考试费等流程,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博士报名纸质材料。

2.考生须在2024年2月26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各项报名纸质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请勿胶装),送(寄)至我院,信封上注明“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明细详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博士报名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报名材料按顺序逐一放入自备信封,通过顺丰快递或EMS寄送。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博士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到专业资格审查环节。

2.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核工作小组按报考专业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专业资格审查(满分为100分),审查具体内容包括学业成绩(20分)、外语水平(20分)、学术科研成果和科研经历(40分)、研究计划书(20分)。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按照录取规则,以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与综合考核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名单。

(三)综合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申请者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须保留4年备查。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报考导师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的掌握和理解、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申请者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素质(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成果和科研经历、科研创新潜力和创新意识、研究兴趣、学术视野、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安排(包括时间、地点、流程等),另行通知。

(四)审批录取

按照录取规则,以申请者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录取。总成绩(满分100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外国语考核成绩*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综合测评成绩*50%

具有以下其中一种情形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2.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

3.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6.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事实者。

五、学宿费与奖助学金

(一)2024级学费标准: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是10000元/生•学年,学制4年。

(二)住宿费标准:最高1600元/生•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的住宿安排为准。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三)奖助学金: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规章制度》执行。

六、其他

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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