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20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含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5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其它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75个。目前,学校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华中大学英语科。经过近百年的奋斗,外国语学院已经形成集本科、硕士、博士层次教育于一体的完整的教学体系,现设有英语系、俄语系、日语系、法语系、朝鲜语(韩语)系、西班牙语系、公共外语系等7个教学单位;有英语文学研究中心、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翻译与传播研究中心、外语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湖北文化海外传播研究中心、中国农村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日本文化研究所、韩国文化研究所、俄语成语研究所、大学英语教学研究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
学院承建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从1984年开始招收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成为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院是湖北省高校中最早拥有英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2004年增列中外语言对比博士专业,2006年获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17年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评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增列为一级学科博士点。此外,学院还招收教育博士、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英语笔译、口译,日语笔译)。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050200)
研究方向:话语分析、社会语言学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2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4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我院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6.原则上我院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
7.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按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外语水平报考条件要求执行,外国语学院不另行组织外语水平考核。
所有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一)网报时间:
2023年12月4日09:00——2023年12月28日18:00
报名提交成功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提交前认真确认报考信息。
(二)报名网址:
建议使用电脑端和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Edge等浏览器
(三)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排列夹好装入邮寄信封(不要装订)。
1.《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导出),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往届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②应届生提交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若提交复印件,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报考单位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6.两名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0.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细则。
注意事项: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报名材料的纸质版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招生单位(邮寄封面请注明“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收件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且未报备的报名无效,已寄(送)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各招生单位于2024年1月10日前公告已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以上材料请扫描后压缩以“姓名+报考导师+初试材料”命名,于2024年1月10日晚上20:00前发送到邮箱。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资格审核总成绩为百分制。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尚未完成论文,可提供硕士论文的开题报告和已完成部分)、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并进行量化,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资格审核具体内容:
1.第二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占40分);
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尚未完成论文,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和已完成部分)(占30分);
3.代表性学术成果(占30分)。
资格审核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导师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如导师无生源或报考人数不满比例的,须在结合导师和考生意愿的基础上,在相近方向未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中按资格审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入围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总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学科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作为博士生培养的潜力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本部分综合考核考生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进行陈述: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生作答。如用外语提问,考生需用同种外语回答。
环节三:综合能力考察(1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考生报考的学科领域提出综合性问题,考生当场作答。如用外语提问,考生需用同种外语回答。
以上三个环节满分各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综合评分。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环节一占10%、面试环节二占15%、面试环节三占2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环节一×10%+面试环节二×15%+面试环节三×25%。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四)录取规则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相近研究方向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024年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及工程博士(专项计划)除外)学费收缴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四年制。(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一)学校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渠道。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纳入“华博计划”的博士生另行资助1500元/月。
(四)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5万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年、三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有校长奖(学生)和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