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语言与文化研究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翻译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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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招生本科专业92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学、临床医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动植物学、物理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哲学、生物学入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发育生物学与生物育种学科群入选湖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音乐与舞蹈学18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拥有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31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湖南师范大学语言与文化研究院简介】

语言与文化研究院是我校为加快推进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内涵式发展而设立的前沿交叉研究和协调管理机构。其职能包括:

1.整合校内外资源,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实现学科互补、协同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跨学科研究团队,推出一批协同创新成果;

2.落实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新文科背景下跨学科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等方面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激发学科建设活力;

3.规划学校一流学科重点突破和发展的方向,培育更多学术增长点,形成更多的学科“高原”“高峰”;

4.负责学校“语言与文化”学科群综合协调工作;

研究院实行研究所、研究中心滚动入驻制。目前,研究院下设有翻译传播研究所、比较文学与文化研究所、东北亚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文化传播与交流研究中心、“一带一路”研究院、中国当代写作及中外儿童文学研究中心、湖南省中外文化传播研究基地、语言服务传播与南方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和人工智能与精准国际传播研究院。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050200)

研究方向:翻译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考生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者已获得国(境)外的硕士学位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硕士毕业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专著(排名前二);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或主持厅局级以上课题(含研究生创新课题);教育部认定的海外知名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可提供相当水平的学术成果。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须全脱产学习。考生须在录取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全部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身心健康,体检结果须为合格。

四、申请程序

(一)报名办法

2023年12月13日—17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12月19日前向研究院科研办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3.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用中文撰写且不少于5000字),具体要求如下:

①选题内容、研究问题及研究的可行性;

②文献综述,对相关选题已有国内外主要文献进行综述,挖掘现存的主要问题;

③理论基础与研究设计;

④研究预期成果、创新之处及其意义;

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⑥论文的初步框架,研究计划和工作进度;

4.身份证、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或打印件

①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②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③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生如被录取,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硕士学位论文(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

6.《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7.本人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8.本专业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材料时间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日)

①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

②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邀请函、会议宣读或发表论文)。

③科研、学术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情况(邀请函及回国人员证明的复印件)。

申请材料共9项,1-6项为必须提供,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能进入审核,7-9项可视实际情况选择提供,提供的材料恕不退还。申请材料要求:1.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2.按以上顺序用长尾夹在左侧夹好;3.在每项材料的右上角写上对应项的编号;4.专家推荐信需密封在信封中,按顺序夹入即可。

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材料邮寄时请注明“申请湖南师范大学翻译学专业翻译传播学方向xx导师博士研究生资料”。

五、初审选拔

研究院成立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院科研办负责招生全程的事务工作。研究院科研办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研究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方向负责人和研究院科研办秘书组成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材料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标准如下:

1.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最高60分;

2.科研发表,最高10分;

3.科研项目与学术获奖,最高10分;

4.综合学术素养,最高20分。

2023年12月20-21日,研究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入围复试考核的人数与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比例不超过3:1。复试考核名单将于12月22日在我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拟在2023年12月27-29日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另行发布),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和复试费不退。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科目为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满分200分(每门科目100分);面试考核100分。复试笔试和面试的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如下:考核总成绩=2门笔试成绩之和÷2×40%+面试成绩(=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60%,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总成绩及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外语笔试:考试语种限英语。

2.专业综合笔试:侧重考查报考专业的知识掌握和能力运用情况,涵盖翻译理论与实践、传播理论与实务两个领域。

3.面试:考生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可用PPT)。

复试考核总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在我院网站公告栏公示。

七、录取

考生最终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按所报考导师入围考生的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奖助体系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现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0.9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6万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万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9万元;一等奖学金不设比例,符合申报条件者即可获得,但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学金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人数的30%;三等奖学金不设比例,未获一、二等奖学金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者均可获得。

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项和额度等奖助学金的信息如有变动,以当年政策为准。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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