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训诂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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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于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2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学校鼓励支持博士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简介】

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2006年在原有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博士点和多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的基础上获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以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为基础率先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成功获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为天津市重点学科。在2017年公布的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为B类学科。2018年,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和“中外文学文献与中国文化转型研究”特色学科群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项目。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研究方向:训诂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5.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证书原件照片,否则不予准考);

(2)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只接受科研能力强、得到报考专业博士生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是:①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学校规定的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②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③近五年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名导师最多推荐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报研招办审查【2024年2月19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送(寄)至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见文末。信封上注明2024年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以上条件,按程序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之后方可报考。未通过我校审查自行报考的,不予准考。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科研条件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要求“申请-考核”制考生发表至少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具体认定和解释由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三)外国语水平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日语、俄语、法语达到相应水平即可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3.新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新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

5.专业英语八级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达到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9.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及缴纳报名费

我校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要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标准为165元/人·次,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5日24时

(2)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缴费后下载《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填好并盖章后与其他所需材料一并提交。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报名材料明细表》(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

2.天津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思想政治情况表》(盖章);

4.《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盖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及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获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及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4)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同时提交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两封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签字的《推荐书》;

10.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

11.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1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5000字左右);

13.已有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及科研获奖证书复印件;

14.其他证明材料

2024年2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送(寄)至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信封上注明2024年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同时将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依次扫描并合并成一个PDF格式电子版文件于2024年2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文件以“姓名+2024年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命名。电子版申请材料务必与送(寄)的纸质版申请材料一致。

(三)现场确认

日期:2024年3月5日9:30

考生本人持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证件。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5.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如有两条及以上报名记录的,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报名信息为准。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4年3月6日上午进行科研素质笔试考核

2024年3月6日下午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评价、科研素质笔试考核、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三部分。

基本评价(满分100分)。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分,重点考核考生提交的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及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成绩以专家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非专项计划考生以报考导师为单位,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中依照基本评价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报考同一导师的参加考核的非专项计划考生中,依照该导师“申请—考核”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包括科研素质笔试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两部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以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为单位,在报考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中依照基本评价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报考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参加考核的考生中,依照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包括科研素质笔试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两部分。

4.科研素质笔试考核(满分100分)。考核重点为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理论、基础文献、前沿问题和相关知识及研究能力。(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5.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对通过专业素质笔试考核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研思维、科研技能和信息处理能力进行考核。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专家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6.复试成绩=科研素质笔试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成绩*70%。

(三)考核地点

科研素质笔试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在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举行。

(四)考核缴费

通过基本评价,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5日进行现场确认前完成缴费。

六、拟录取

除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外,我院录取定向培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比例不超过录取总数的50%。

非专项计划考生以报考导师为单位,在报考同一导师的参加考核的考生中依照其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此排名,根据该导师“申请-考核”制非专项计划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依次录取。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最终成绩=基本评价成绩*50%+复试成绩*5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以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为单位,在报考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参加考核的考生中依照其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此排名,根据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人数依次录取。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最终成绩=基本评价成绩*50%+复试成绩*50%。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必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学费10000元/学年,总学费为40000元。在学期间的培养要求参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执行。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八、其他

(一)单位代码:10065

(二)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考试、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天津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相关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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