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学术语篇与写作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成立的通州师范,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3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学位授予点19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学位授予点9个。

【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创建于上个世纪60年代,1980年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在随后的30年间,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英语、法语、德语、西语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俄语语言文学博士点获批成立,同时成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1年成功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增设外国语言文学和应用语言学博士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位居全国163所参评高校的34位。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研究方向:学术语篇与写作研究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目前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3)具有扎实的外国语言基本功,对外国语言文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四、申请考核程序

1.报名申请

(1)申请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2024年1月8日16:30

(2)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可在上述申请时间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缴费形式,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一旦缴纳,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将不予退还。

注:网上报名将自动生成报名号,可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缴费成功即可。附加信息无需上传,具体提交院系材料详见以下:

2.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与详细项目名称)。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3)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凡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考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

(4)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本科和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不提供。

(6)两份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7)个人自述(简明扼要地说明申请人学习、科研和工作经历、参与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以及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8)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9)硕士学位论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论文初稿。

(10)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部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的专著/编著/译著(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以及其他科研获奖、参加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整体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于2024年3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邮寄至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备注:

①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书面材料无需装订成册,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③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④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⑤纸质版材料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寄送,不建议使用闪送或其他快递邮寄方式,以免丢失。

⑥未及时提交申请、缴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寄出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

如有特别情况,请提前告知与联系。

五、初审选拔

各专业成立初审委员会,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初审委员会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以百分制计分给出初审得分(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为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复试阶段)。根据2024年外国语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前公布)规定的复试比例,依据申请者初审得分排名以及外国语学院博导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按照规定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初审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六、复试考核

(1)具体复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复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副教授(含)及以上专家组成。

(3)复试具体规则

①考核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笔试分为专业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和第二外语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

②复试考核以100分为满分,其中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权重为70%,第二外语笔试成绩权重为30%)。面试和笔试均由各专业统一组织,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复试得分为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

③复试结束后,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拟录取办法

(1)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以及学院博导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以排名优选原则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录取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考生录取时的“录取类别”即为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谨慎选择。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订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订双方协议。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八、住宿

2024年,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不安排住宿。

九、其他说明

1.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本办法由首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3.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5 boshi.ac.cn 博研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