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2年成为首批拥有自主设置本科专业审批权的6所高校之一,2018年成为首批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20所高校之一。现有本科专业7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
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为建制性教学科研机构,设立在珠海校区。文理学院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工作,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文理学院设有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化学、生物科学、心理学、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系统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统计学13个本科专业,其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8个专业招收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和普通生,其他5个专业只招收普通生。学院普通生按数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三个大类进行招生,在第二学期再进行专业确认。所有学生在读期间有两次转专业机会,分别在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普通生中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一年后可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汉语言文字学(050103)
研究方向:词汇学和词典学
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90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培养地点:珠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除(一)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
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对未达到外国语免试条件的初审通过考生,须参加2025年3月进行的外国语考试,外国语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至11月29日16: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学院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考生须于2024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请使用邮政或顺丰寄送)按要求向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 与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科方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注:专家推荐信不能由报考导师填写。
3. 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签名,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1)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2)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3)雅思(学术类)成绩;(4)托福成绩;(5)GRE成绩;(6)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7)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证书;(8)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9)近五年内曾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6个月及以上(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7. 研究计划书。具体内容包含学术背景及成果、拟研究问题、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参考文献、创新点等,5000字以内。
8. 其他可以体现本人科研水平与学术能力的有关材料。
注: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初审。
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申请材料的初审、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科设立审核小组按专业分组进行初审,每组由至少5位专家组成。初审满分为100分。
文理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将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给各专业进行初审。各专业初审专家依据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发表、发明专利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评审,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初审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对复试考核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复试考核计划于2025年3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复试公示名单中通知。各专业成立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的复试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初审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
复试形式:笔试+面试
复试内容:现代汉语基础知识及应用(含外语)
复试分值: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30分,面试7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文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生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文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