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中日比较文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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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2年成为首批拥有自主设置本科专业审批权的6所高校之一,2018年成为首批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20所高校之一。现有本科专业7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

【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始建于1912年设立的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英语部。学院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设有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英语学科教学论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在校学生包括300多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研究生、600多名本科生和500多名其他各类学生。经过一代又一代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外文学院已发展成为国内高校外语学科重要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形成了多层次、高规格的外语人才培养体系。外文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在全国高校名列前茅。毕业生在各行各业中,尤其是在国家外语教育系统中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日语语言文学(050205)

研究方向:中日比较文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扎实的外国语言基本功,对外国语言文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除(一)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

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对未达到外国语免试条件的初审通过考生,须参加2025年3月进行的外国语考试,外国语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四、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10:00至11月29日16: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学院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五、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4年12月02日前(以寄到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需要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4)如果有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研究成果,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另外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证明本专业外语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7)其他能证明申请人科研水平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材料:(材料涉及时间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之间)

①申请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立项机构、项目简介、已有或预期成果);

②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情况(邀请函、及会议宣读或发表论文);

③科研、学术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访学、进修情况(邀请函及回国人员证明的复印件)。

申请材料共计以上7项,前5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能进入审核。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材料整理说明:1.必须用 A4 纸打印; 2.按以上顺序用长尾夹在左侧夹好,不要装订成册; 3.在每项材料的右上角写上对应项的编号; 4.专家推荐信需密封在信封中,按顺序夹入即可。)

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一致。快递请注明“申请外国语言文学学院xx专业xx方向xx导师博士生资料”。

目前其他快递无法及时、顺利收取,因此建议用顺丰快递。

六、初审选拔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学院将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材料评审事宜。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各系主任组成的院长领导制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本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各系主任和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报考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将逐一审核申请者的报考资格,选出符合报考资格的申请者,并交由招生工作小组分专业进行专业资格审核。招生工作小组从各个报考专业内选取至少5位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学术能力强的专家组成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申请人的学术资质。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材料初审标准如下(满分:100分):

研究计划最高30分
科研发表最高10分
科研项目与学术获奖最高10分
综合学术素养最高50分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入围复试考核的人数与各导师招生计划人数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在材料送达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院系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在2025年3月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专业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包含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于同一天上、下午进行,分为外国语和专业综合笔试两个考试科目。专业综合面试于次日进行。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单科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取。

1. 外国语满分100分。考生参加二外水平考试(限英语、日语、法语三个语种)。外语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及格线和复试成绩一起公布,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50分,按专业方向设置考题,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

3.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是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学科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等的综合评估。

复试考核成绩将在复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外国语言文学学院网站院系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审成绩+复试考核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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