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5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印度语言文学专业南亚历史、宗教与文化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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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 2025 年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简介】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于1999年6月由英语语言文学系、东方学系、西方语言文学系、俄罗斯语言文学系四个系组建而成,现下设英语语言文学系、俄罗斯语言文学系、法语语言文学系、德语语言文学系、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语言文学系、阿拉伯语言文化系、日本语言文化系、南亚学系、东南亚语言文化系、西亚语言文化系、朝鲜(韩国)语言文化系、亚非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世界文学研究所、语言中心,共计12个系2所1个中心;拥有英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日语、阿拉伯语、蒙古语、朝鲜语、越南语、泰国语、缅甸语、印尼语、菲律宾语、印地语、梵巴语、乌尔都语、波斯语、希伯来语、意大利语21个本科语种专业。与元培学院、历史系共建有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与元培学院、考古文博学院联合开设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专业-外国考古方向。北京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既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又坚持中国特色、北大范式,强化学科对国家和民族的贡献、对世界和人类的影响。本学科在教学和科研方面保持国内顶尖、世界一流地位,并将不断推动本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前列。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印度语言文学(050206)

研究方向:南亚历史、宗教与文化

二、招生信息

学制:4-5年(学费总额与学习年限相关)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5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需满足学校和外国语学院要求。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四、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1日9:00–12月6日17:00, 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学院收到申请人纸质版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

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在“网上报名”栏目中完成用户注册。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①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的各项内容。

②在“考生自述”页面填写“第一外语水平自述”时,须上传对应外语项目及成绩的扫描版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合格证书等)。每条记录只能上传一个证明文件,文件格式为PDF或JPG,文件大小≤30MB。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以及寄(送)至报考院系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3)上传照片

申请人须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脑端浏览器上传本人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6个月内)免冠证件照(竖版),浅蓝色背景,图像清晰,无明显畸变,发髻不得遮挡面部,不得佩戴深色镜片,眼镜镜片不反光,文件大小≤100KB(照片像素为宽度178-375px,高度237-500px),文件格式为“.JPG”,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照片上传成功两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需要重新上传合格照片再次提交审核。照片“未审核”状态下可以填报志愿,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缴费等操作。

(4)填报志愿

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

(5)确认志愿

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对报考志愿进行“信息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完成后,如有必要,考生仍可修改基本信息或对报考志愿进行“查看”、“修改”、“放弃”等操作。修改基本信息或志愿信息后,须重新对所报志愿进行“信息确认”操作。申请人可在“确认志愿”页面预览本人填写的报考登记表。报考登记表的预览版仅供考生查看、核对信息使用。

(6)上传材料

请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或在学证明等材料的扫描版,同类型材料须合并为一个文件再上传。上传材料格式仅限PDF或JPG,单个文件大小≤30MB。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以及寄(送)至报考院系的纸质报名材料内容一致。

(7)报名缴费

照片“审核通过”、“确认志愿”页面完成“信息确认”后,可按所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①收费标准:每个报考志愿200元。

②缴费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链接,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返回网站查看缴费状态。建议使用支付宝、微信并选择绑定的境内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选择境外卡支付,将产生手续费,手续费由申请人个人承担。请注意:每日23:40至次日凌晨1:00期间无法缴费。

③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8)查询报名状态及下载表格

填报志愿完毕后,申请人可在“报名状态”页面查询网报状态。报名缴费成功后,申请人可在“报名状态”页面下载最终版的报考登记表(无水印,首页有条形码),打印后申请人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并寄(送)至报考院系。

(9)寄(送)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寄(送)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共计以下11项,其中(1)—(9)项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10)项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第(11)项为所有考生选择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的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过期不补(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1)《北京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在读证明信原件,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硕士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有校级教务部门或校级档案部门盖章)或公证件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暂未完成学位论文,则须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或开题报告复印件等。课程硕士,须提交由学校盖章的无学位论文说明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电子签名或复印、扫描等形式的签名均无效),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

(8)请根据要求提供至少一个语种的一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英语:

①TOEFL(IBT)(含家庭版TOEFLIBT)成绩单:成绩95分(含)以上(2023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②GRE成绩单:成绩300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③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成绩550分(含)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或八级(TEM8)考试合格证书(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⑤雅思(A类)(不含IELTSindicator)成绩单:成绩7分(含)以上(2023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⑥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英语(PETS-5)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20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⑦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20年9月1日以后获得学位有效)。

(9)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第(5)项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可作为本项申请材料重复使用);

(10)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重要说明】:

1、材料整理及寄(送)要求:

1)纸质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

2)在每页材料的右上角写上对应项的编号;

3)第(6)项个人陈述须本人亲笔签名,第(7)项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并密封在信封中(封口骑缝处签字),按顺序夹入;

4)按以上顺序集齐所有材料后,用大小合适的长尾夹在左侧夹牢,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内,并将《北京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首页复印一张,贴于档案袋正面;

5)材料寄(送)达方式:

方式一:快递寄达,快递仅接受邮局“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公司无法入校派送。如因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导致报名材料无法按时送达至上述地址,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方式二:自行委托北大校内人员转送达(转送过程中若丢失,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方式三:本人亲自送达(需自行预约入校权限)。

6)材料寄(送)达时间:纸质报名材料的寄(送)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7)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请及时寄送报名材料并随时关注物流信息。如因EMS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上述地址,责任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材料是否送达(材料送达后,系统将显示“材料已达、数据锁定”字样)。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即系统生成的登记表与提交的纸质版登记表右上角的校验码须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3、本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六、选拔方式

1、外国语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将于2025年1月公布。

2、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4、复试时间:预计2025年2月下旬至4月之间,申请人应当按照本院公布的考核形式参加复试,未能按照规定参加复试的,视为弃权。

5、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6、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七、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复试为线下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复试时间计划在2025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30分钟。面试组专家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外语口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申请人向面试组专家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八、录取

复试总成绩由学术研究计划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术研究计划占比10%,面试占比90%。两项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两项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两项均及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1、外国语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专业组成招生专家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面试选拔等工作。

3、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材料的初审、监督招生过程、审核招生结果等工作。

4、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申请人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十一、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户口、医疗等按我校的规定执行。

2、我院只允许申请者报考1个志愿,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的网上通知,不另行通知。

4、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本说明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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