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4年,1956年成为本科院校,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2019年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2021年整体进入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行列。
教育学院前身为1954年设立的教育学心理学教研室。1983年9月,原教育学心理学教研室发展为三个各自独立的机构,即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管理系、教育学心理学教学部。1997年3月24日,合并成立教育科学学院。2002年6月18日,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科教育研究所合并,成立上海师范大学新的教育科学学院。2006年10月16日,撤销教育科学学院行政建制,成立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现下设5个系:教育系、心理系、管理系、初等教育系和教育技术系。建有5个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小学教育研究所、学科教育研究所、高等职业研究所;11个中心:现代校长研修中心、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儿童发展与家庭研究中心、心理学重点实验中心、小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 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心理测评研究中心、教师教学技能实训中心,教育技术研究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学科分类:教育学
一级学科:心理学
二级学科:心理学(040200)
研究方向:教育心理学
学制: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步骤1.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6日,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提交电子扫描版报考材料,须在线提交的材料如下:
(1)材料目录(须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编号、申请学科及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等信息);
(2)网报系统中填报完成后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末尾承诺部分须报考者亲笔签字);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其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4)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学生证原件及由研究生院[部、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则应当提交加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的至少3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以及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在材料目录页注明“同等学力报考”;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5)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6)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连同刊物封面以及其他可证明自身科研能力的材料;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届时请从教育部门户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下载);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9)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10)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详细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不限、字数不少于3000字);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详细摘要和目录);
(12)各类获奖证书;
(13)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步骤2.网报时须在线缴纳报考费250元(缴纳方法届时请关注我院网上发布的“报考操作说明”),不接受邮局汇款以及现场缴费。
以上步骤均完成并保留好报名号及缴费凭证,即为报名成功。
注:考生因未成功网报、未按要求在线提交材料、未能缴纳报考费用等原因造成没有通过审核不能参加综合考核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2月23日-2月29日: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考生材料;考生查看结果并提交补充材料(详见研究生院主页招生简章);
3月1日:审核通过考生信息上报研究生院;
3月1日-3月10日:各学科点组织专业能力评审
3月10日:教育学院研究生培养在线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月11日-3月25日: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3月31日前: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申请人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整理为电子版PDF文件,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招生简章要求的各项报名材料。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专业能力评审小组对考生学业表现、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或工作业绩、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等进行考察并将结果上报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在线网站公布。
综合考核由三个部分组成:外国语能力测试、学科基础测试和综合考评,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政治加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考核采用线下方式(如遇其他不可抗因素,考核方式另行安排),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81号,上海师范大学东部校区教苑楼(具体考场待通知)。
1、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报考导师进行排名;
2、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3、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外语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
5、总成绩=学科基础成绩 + 综合考评成绩。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所有考官、考务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务纪律,违规者按照相应文件严肃处理。
2、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考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考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