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40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直属附属医院。
浙江大学紧紧围绕“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核心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卓越教育体系,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涌现出大批著名科学家、文化大师以及各行各业的精英翘楚,包括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5位国家最高科技奖得主、4位“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1位“八一勋章”获得者、1位全军挂像英模、5位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6位“最美奋斗者”和230余位两院院士等杰出典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作出了积极贡献。
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以下简称“心理学系”)是我国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立的心理学系之一,其前身为我国工业心理学的创始人陈立先生1980年创立的杭州大学心理学系,其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末的原国立浙江大学心理学系。心理学系以应用心理学,特别是工业心理学为特色,是国内心理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科研机构。目前拥有应用心理学国家重点学科,我国心理学领域第一个国家级实验室――浙江大学工业心理学国家专业实验室。浙江大学心理学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最早批准的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也是心理学领域最早批准的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之一,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学科分类:教育学
一级学科:心理学
二级学科:心理学(040200)
研究方向:应用心理学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已获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丰富实践成果和经验的在职人员可申请非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七)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8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
3.WSK(PETS5)达到合格标准。
4.雅思(学术类)6.0分及以上。
5.新托福80分及以上。
1-3类型的英语成绩有效期五年;4-5类型的英语成绩(不认可以家考方式获得的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有效期。
(十)学术水平须符合:
以第一作者(或以申请者硕士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学科领域内的SSCI/SCI或权威期刊发表(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录用)学术论文一篇。如无上述科研成果的考生,由初审专家小组根据申请者的学术背景、硕士期间的科研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学术水平、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如评审通过,须参加心理学系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且成绩达到心理学系最低综合考核要求,则视为科研成果符合要求。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和材料递交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5日-11月15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二)材料递交清单和方式
1.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习成绩单原件(直博生提供本科阶段;硕博连读生提供硕士阶段;普博生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须授课单位盖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考生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清单(附件4),同时须提供其中代表性成果全文及收录证明(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面、全文)。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两封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意见必须由专家本人撰写并手写签名(附件3)。
(7)普博生还需递交以下材料:
①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024级博士生申请考核材料清单(附件1)。
②浙江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系2024级博士生招生申请表(附件2)。
③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如果没有论文全稿,可提供研究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成果,并由硕士导师签字认可)
④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和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学信网下载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材料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普博生:申请者按规定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报名,另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材料递交清单中所列材料的PDF文件按序命名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中第六项专家书面推荐信可不上传,只需要邮寄纸质版)。
已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的考生,请在2023年12月10日前邮寄材料清单要求的相关申请材料,邮寄以12月1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为防止材料丢失,只接受EMS寄送。书面材料提交后不予退换、退回。)。
五、材料审核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就考生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以及体格检查等。
(一)报考资格复查
心理系在综合考核前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组织报考资格复查,每位考生携带核查材料原件和一份材料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具体复查内容如下: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推免生审查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3.普通招考考生审查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1)往届生审查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生资格保证书。
(3)已在读博士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核时间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考核时间为报名次年1月以后。考核具体时间将于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考生需在报名后关注心理系相关招生方向的考核通知。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或面试。通过材料审核但需参加英语、专业课笔试的,笔试通过方可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划定考试范围,满60分即为笔试通过);英语水平和专业基础水平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心理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考核工作小组须对每一名面试学生进行综合面试,给出百分制成绩,对考生是否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给出明确评价。
(五)综合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浙江大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
拟录取考生请于入学当年5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心理系。体检时间距寄送时间应不超过三个月。
八、拟录取
心理系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完成后进行公示并报心理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一)具体录取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系综合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心理系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安排、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心理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心理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未参加当年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学制和学费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万元/生/年。
十、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及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等,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