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比较教育学专业国际教育与发展教育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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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金陵大学,1951年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在原南京大学、公立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校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5年成为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前,学校正在着力建设“特色鲜明、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历史悠久,积淀深厚,特色鲜明,文化浓郁。其学科发展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创立之初开设的教育学课程。1918年5月,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添设教育专修科,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任教育科主任。1919年8月,陈鹤琴回国,任教于南京高等师范学校。1952年7月,教育部进行音等院校院系调整,调整后的南京师范学院设有教育系、幼教系。1982年起,教育系除了学校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以外,陆续开办了幼儿教育专修科、学校教育专修科、高校后勤管理专科班、小教幼教专科班。1984年南京师范学院改名为南京师范大学,设有教育系、教育科学研究所。1985年学校成立电化教育系(后更名为教育技术系)。1996年6月,教育系、教育科学研究所组建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1999年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2005年学校学科调整过程中,教育技术系并入教育科学学院。为铭记田家炳先生的无私捐赠,学院又冠名为田家炳教育书院。学院名院长为吴康宁教授。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教育学

一级学科:教育学

二级学科:比较教育学(040104)

研究方向:国际教育与发展教育研究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4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与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原则上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下同)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报须知

(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学院联系方式及网站地址见文末附件)。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普通招考录取时排名方式

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学院均按专业报考。

2.网报时间

普通招考考生(含各专项和专业学位博士):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6日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普通招考考生(含各专项和专业学位博士):2024年1月17日前

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报考材料清单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或学生证。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报考直接攻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并提供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或检索证明)、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

(9)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社政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学院博士招生实施细则中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请至相关学院网站查看。

(二)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名单由学院确定并公示。通过学院初审的定向就业考生和“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名单及其报考材料须一并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并公示。

五、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1)符合学校有关学术博士和教育博士的报考资格要求。

(2)根据考生的成果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中对研究计划的阐述所体现的科研潜质;考生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的课题、论文、获奖等体现的科研能力等综合评价打分。

2.审核通过比例

(1)我院按导师报考,学术型博士原则上不低于报考导师可用招生计划的4倍人数进入专业基础考核和学院综合考核。

(2)符合报名资格的教育博士考生全部进入专业基础考核。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科研素养考察)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总分,按照可用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进入学院综合考核名单。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上述可用招生计划的倍数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六、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无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考试方式将在考试前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届时查看学校及学院相关通知。

七、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3-5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

(1)考生现场回答与专业有关的问题,以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

(2)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专业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等;

(3)考核小组对考生现场外语口头提问,测试外语能力。

3.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科研素养考察)×30%+专业基础课成绩×3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40%。

九、拟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十、学制与学费

(一)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学制6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十一、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

对于录取的“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入学后学校将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以及8000元生活补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2024版科研成果目录格式.doc

2024版思政教师专项考生登记表.doc

2024版应届生证明.doc

2024版专家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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