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一所与中国共产党同龄的大学。100年来,学校秉持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立校志向,形成了“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良校风,打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发挥“侨、台、特、海”区位优势,彰显“海峡、海丝、海洋”办学特色,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设有6个学部、34个学院(直属系、直属中心)和17个研究院,形成了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12个学科门类的学科体系,设有36个博士后流动站。2022年,学校入选国家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化学、生物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统计学、教育学共6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全国新一轮学科评估中,高峰学科、优势学科数量实现倍增,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1921年,厦门大学设师范部,教育学科开启了发展征程。此后历经教育学部、教育学院、教育学系的变迁,1953年院系调整后,教育学教研室得到保留。1978年5月27日,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发文成立厦门大学高等教育问题研究室;1984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2004年4月6日,教育研究院成立。
学科分类:教育学
一级学科:教育学
二级学科:教育发展与治理(0401Z4)
研究方向:教育政策与治理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3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2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已进修过至少5门教育学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教育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教育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3.申请人对于教育学科应具有强烈的兴趣和科学研究的潜力;
4.已获得英语水平能力证书;
5.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向我院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在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0日期间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4年1月6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请使用顺丰或EMS(指定,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
(1)《厦门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两名教育学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本科和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以大专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6)个人自述与研究计划(内容需包含报考导师意向);
(7)英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例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出国留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等);
(8)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开题报告和已完成的硕士论文相关章节);
(9)公开发表的教育学及相关学科学术论文代表作(提交代表作不多于3篇,应提供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的复印件);
(10)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11)参与出版专著、编著或译著的证明材料;
(12)其他可以体现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1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4)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需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提交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注:
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出编号及材料对应类别),申请材料不要进行胶装,请用大号长尾票夹统一夹好即可;
②请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上个人姓名处用彩笔标注;
③第9项申请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邮箱,将压缩包命名为“申请者姓名+Ph.D.申请”;
④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和录取资格。
我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院材料审核组负责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院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将根据院申请材料审核原则,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
我院根据评审成绩从高到低和差额比例(最多1:2的录取-考核比例)的原则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审核后公示在院网页上。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证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将在考核方案中另行公布。
(一)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考核前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
3.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英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教育学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时间为2024年2月下旬-3月上旬。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思想品德、对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及前沿问题的了解,科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学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考核过程将全程录音和录像。
笔试科目一:《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综合》(开卷考,占录取总成绩30%),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二:《专业外语》(闭卷,占录取总成绩10%),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占录取总成绩60%):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申请人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博士学习研究计划汇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两门教育学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考办备案后在院网页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总成绩各部分权重比例及考核的具体要求将在考核方案中另行公布。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少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5.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少于60分)。
考生应在院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寄送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申请者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3.9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1.3万元/生);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2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4万元/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参见《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一)住宿安排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援疆师资博士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上述可安排住宿的被录取在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的博士生入住翔安校区;化学化工学院的博士生按所在的科研平台分别入住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博士生按所在的科研团队分别入住思明校区或翔安校区;其它院系的博士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相关院系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二)费用
博士生新生住宿为2人/间,住宿费为16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日期 | 招生工作安排 |
12月5日 -12月30日 | 考生在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 |
1月10日前 | 我院审核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确认 |
3月20日前 | 我院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考核名单 |
3月31日前 | 完成考核录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