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学专业青少年心理健康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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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及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现有“三校区四校园”,包括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大学城校园,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和汕尾校区滨海校园,总占地面积5328亩。学校设4个学部、38个学院、11个研究院(中心)。

下设53个人才培养单位,覆盖12个学科门类,共有97个本科专业,32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是全国唯一同时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首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的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科由早年留学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老一辈心理学家阮镜清(1905-1993)教授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之后在他的带领下涌现出了肖前瑛、沈家鲜、许尚侠等一批优秀的心理学家,在教育心理、发展心理、实验心理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在国内外心理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

1981年获批心理学专业硕士点,1982年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198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在原教育系设置了心理学专业,开始招收第一届心理学专业本科生。1984年教育心理学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招收第一届博士研究生。

学院现设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两个本科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并依托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开设基地班。学院现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门国家级一流课程。曾获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三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全国金奖(2020年),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斩获全国特等奖(2022年),在其它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各级各类大赛中均屡获佳绩。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教育学

一级学科:心理学

招生专业:心理学(040200)

研究方向:青少年心理健康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4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当年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持境外大学硕士/本科学位(毕业)证书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士都在国外获得的,均需认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8.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或者合格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分或者合格及以上;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60分;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合格及以上;

(5)国际英语测试系统考试(IELTS)成绩≥5.5分;

(6)托福考试(TOEFL)成绩≥80分;

(7)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8)曾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德、法、意、西语水平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二级(N2);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4级(韩国语能力考试);俄语达到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水平或公共俄语四级水平;

(10)GMAT、GRE和其他外语语种参照1-9点的标准。

9.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具体包括:

(1)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科研条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前面2条的优先考虑):

①在高层次学术期刊(SSCI、SCI、CSSCI)上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并列第一或通讯)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②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并列第一或通讯)已经投稿并在审的高层次学术期刊(SSCI、SCI、CSSCI)论文(需提交投稿论文完整版和在审证明);

③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已经撰写完成的英文论文(需提交英文论文完整版以及硕士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考生(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的往届考生),其科研条件(5年内有效,自2018年12月1日以后获得的证明材料均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论文、著作、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

①在高层次学术期刊(SSCI、SCI、CSSCI)上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并列第一或通讯)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②在高层次学术期刊(SSCI、SCI、CSSCI)上以合作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且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并列第一或通讯)已经投稿并在审的高水平SSCI、SCI论文(需提交投稿论文完整版和在审证明);

③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须署名第一);

④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⑤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须排名第一)。

四、申请与选拔程序

“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由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审批录取四个环节组成。

(一)个人申请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点击网页左侧的“快速入口---博士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申请-考核”制:

2023年12月15日9:00至2023年12月31日16: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建议每位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考生在“研招网”的博士报名系统中无需上传博士报名附件材料,无需从“研招网”下载打印任何报名信息(如“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考生应随时关注“研招网”博士报名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对于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或未有校验结果的考生,请仔细核对学籍学历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务必在网报期间登录“研招网”进行修改,切勿为通过校验而再次报名。如修改后仍未通过校验或者因其他原因确实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如单证硕士、境外学历、身份证号变更、姓名变更等)的,须在博士报名网上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网上确认

1.确认网址: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流程详见《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网上确认操作指南》。

2.确认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申请-考核”制:

2024年1月3日9:00至2024年1月15日16:00

3.网上报名材料清单

以附件形式上传博士报名材料电子版(请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XXX的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5)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上传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单证硕士,需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国(境)外本科、硕士文凭获得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需要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拟录取,最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博士报名申请材料后,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的博士报名系统,查询网络报名信息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博士报名登记表》),考生可下载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至此网上报名完成。初审未通过者,请按照初审意见修改博士报名信息或补充博士报名材料,并及时关注报名信息的初审结果。

对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有存疑的,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发送站内信息提醒或者电话联系考生,建议考生微信关注“研招网”公众号,并保持电话通畅。

(三)报名考试缴费

考试费:¥120元/人。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考试费的缴纳实行自愿原则,考试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前慎重思考,做好决定。

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为《博士报名登记表》),考生可下载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至此网上报名完成。

(四)提交材料

考生需分别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如下:

1.电子版材料:《心理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名材料统计表》,见附件1,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发至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

2.纸质材料:需邮寄提交,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申请人姓名、报考导师、材料项目);

(2)博士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博士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考生人事档案单位”一致)。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1份。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1份。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各1份。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各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4)政治审查表1份。

(5)专家推荐信2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6)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授课单位盖章或者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7)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各1份。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1份。

(10)已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各1份(如为SCI索引文章,请特别注明)。

(11)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

(12)其他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符合申请审核条件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在2024年3月8日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请勿胶装),送(寄)至我院(信封上注明--“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博士报名材料不合格,不能进入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按顺序逐一放入自备信封,通过顺丰快递或者EMS寄送。(建议使用EMS寄送,请勿使用同城速递)。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博士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完备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报考资格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到专业资格审查环节。

2.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专业资格审查(满分为100分),审查具体内容包括学业成绩(20分)、外语水平(10分)、学术科研成果和科研经历(40分)、研究计划书(30分)等。

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按照录取规则,以专业资格审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与综合考核人数之比不低于1:1.2、不高于1:4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申请者名单。

(六)综合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每位申请者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须保留4年备查。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我院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导师或研究生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笔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的掌握和理解、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申请者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素质(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成果和科研经历、科研创新潜力和创新意识、研究兴趣、学术视野、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安排(包括时间、地点、流程等),另行通知。

五、审批录取

按照录取规则,以申请者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最终成绩=外国语考核成绩*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综合测评成绩*50%。

具有以下其中一种情形者,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2.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者;

3.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6.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事实者。

六、学宿费与奖助学金

(一)2024级学费标准: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是10000元/生•学年,学制4年。

(二)住宿费标准:最高1600元/生•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的住宿安排为准。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三)奖助学金: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规章制度》执行。

七、其他

按照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心理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名材料统计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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