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育教育理论与实践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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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4个学院,现招生本科专业92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学、临床医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动植物学、物理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哲学、生物学入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发育生物学与生物育种学科群入选湖南省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医学、音乐与舞蹈学18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拥有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31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位于师大南院校区,东望湘江,西倚岳麓山。1938年夏,我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师范学院——国立师范学院在湖南省安化县蓝田镇诞生。1939年,国立师范学院始设三年制体育童子军专科,面向全国招生。1945年国师增设体育系,面向全国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59年湖南师院体育科并入湖南体育学院;1961年湖南体育学院并入湖南师范学院,设立体育系。1997年更名为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17年7月,原体育学院与大学体育教学部合并组建为新体育学院。学院在立足大学本科教育的基础上,突出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兼顾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现已形成高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办学格局,是湖南省各类体育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湖南省体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

学院设有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篮球、排球、足球、小球、田径、武术与民传、体操、游泳等10个教研室,以及3个大学体育教学组。开设有体育教育(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5个本科教育专业。2011年,体育学成为湖南省重点学科;2018年,体育学入选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拥有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点。体育教育专业于2007年、2019年分别入选首批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和首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入选湖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湖南省一流课程3门。拥有体育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体适能与运动康复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体育公共服务研究基地。设有湖南体育产业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足球教育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民族体育文化研究所。拥有运动科学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是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入选单位、教育部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是全国学校体育联盟(体育教育)湖南省分联盟、全国学校体育联盟(中华武术)湖南省分联盟牵头单位。设有湖南省国家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校园足球国家及省级培训基地、中国龙狮运动(湖南)俱乐部、湖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是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点。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教育学

一级学科:体育学

二级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

研究方向:体育教育理论与实践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申请-考核”制的实施程序

(一)考生申请

2023年12月13日-17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制),同时上传照片。

网报成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并于2023年12月19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硕士学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等。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9.《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10.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学院资格审核

2023年12月20日-22日,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2023年12月22日前,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由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院考核

2023年12月26日-29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350元)和复试费(120元)。

学院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的总和÷考核小组成员人数。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权重为20%-50%,具体权重由学院确定并在考核前公布。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考核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工作小组还须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的外语及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学院须按照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自命题、评卷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保密规定,组织考核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考核工作小组应指定考核工作秘书,详细记载考生的考核情况,考核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2024年1月2日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审批表(“申请-考核”)》上报研究生院,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结果(包含考生姓名、考核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各学院公布的考核结果中备注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提交到各学院。《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后(附件3)。

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录取和公示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录取为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博士生导师2024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结果被评定为不合格;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

五、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收费年限为4年)。如有变动,按国家及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最新标准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现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次。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0.9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6万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万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0.9万元;一等奖学金不设比例,符合申报条件者即可获得,但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学金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评人数的30%;三等奖学金不设比例,未获一、二等奖学金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者均可获得。

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奖项和额度等奖助学金的信息如有变动,以当年政策为准。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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