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原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2024年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元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简介】

北京大学教育学科历史悠久。早在1902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即设立师范馆,开设教育学课程,培养教育专门人才。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具有教育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四个硕士点,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教育技术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五个博士点,其中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学院还设有教育学、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两个博士后流动站。教育学院注重人才培养,尤其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运用科学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历年来为国内外高等学校、教育管理部门以及相关机构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秉持民主开放、严谨求实、创新卓越的院风,坚持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特色,致力于探索和发展教育领域的专门知识,培养知行合一的高层次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管理人才,追求和保持卓越的教学科研水平,为推动教育科学进步、繁荣教育事业服务。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教育学

一级学科:教育学

二级学科:教育学原理(040101)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5年

学费:10000元/(生·年),学费总额与学习年限相关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计招收博士研究生35人,其中全日制17人,非全日制18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4.申请人对于教育应具有强烈的兴趣和科学研究的潜力。

5.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四、报名申请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9:00 - 11月10日17:00

2. 网上报名网址 

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

3.报名程序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学校 2024 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博士研 究 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及各院系“招生说明 ”等招生文件,确认本人是否符 合报名条件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无效。符合报名基本条件要求的,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1)报名注册

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在“网上报名 ”栏目中完成用户注册。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① 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 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的各项内容。

② 在“考生自述 ”页面填写“第一外语水平自述 ”时, 须上传对应外语 项目及成绩的扫描版证明材料(如成绩单、 合格证书等)。每条记录只能上传 一个证明文件,文件格式为 PDF 或 JPG,文件大小=30MB。上传材料必须真实、 有效, 且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以及寄(送) 至报考院系的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③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思政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 ”的考生在“个人信息”页面的“专项计划”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选项。

(3)上传照片

申请人须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脑端浏览器上传本人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6 个月内)免冠证件照(竖版),浅蓝色背 景,图像清晰,无明显畸变,发髻不得遮挡面部, 不得佩戴深色镜片, 眼 镜镜片不反光, 文件大小=100KB(照片像素为宽度 178-375px ,高度 237-500px), 文件格式为 “.JPG ”,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照片上传成功两个工作日后查看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需要重新上传合格照片再次提交审核。照片“未审核 ”状态下可以填报志愿, 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 缴费等操作。

(4)填报志愿

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

(5)确认志愿

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对报考志愿进行“信息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完成后,如有必要,考生仍可修改基本信息或对报考志愿进行“查看”、“修改”、“放弃”等操作。修改基本信息或志愿信息后,须重新对所报志愿进行“信息确认”操 作。 申请人可在“确认志愿 ”页面预览本人填写的报考登记表。报考登记表的预览版仅供考生查看、核对信息使用。

(6)上传材料

请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或 在学证明等材料的扫描版, 同类型材料须合并为一个文件再上传。上传材料格 式仅限 PDF 或JPG,单个文件大小=30MB。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以及寄(送)至报考院系的纸质报名材料内容一致。

(7)报名缴费

照片“ 审核通过”、“确认志愿 ”页面完成“信息确认”后, 可按所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① 收费标准: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

② 缴费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链接,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成功后返回网站查看缴费状态。建议使用支付宝、微信并选择绑定的境内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选择境外卡支付,将产生手续费,手续费由申请人个人承担。请注意: 每日 23:40 至次日凌晨 1:00 期间无法缴费。

③ 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8)查询报名状态及下载表格

填报志愿完毕后, 申请人可在“报名状态”页面查询网报状态。 报名缴费 成功后,申请人可在“报名状态” 页面下载最终版的报考登记表(无水印,首页有 条形码),打印后申请人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并寄(送)至报考院系。

4. 网上报名提醒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 名材料后,  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考类别: 非定向(类别填写错误不予录取) ;

导师姓名: 不需填写;

英语水平: 优先填写时限和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英语水平信息;

专业志愿: 仅接受一个专业一个方向的报考信息, 多报无效

拟报考“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的考生请选择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教育 财政学”方向

五、提交报名材料

1. 材料封面:见附件一。

2. 北京大学 202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①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

②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3. 两封专家推荐信:

①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②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含)及以上职称;

③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4. 个人陈述:

①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②3000 字左右;

③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④需考生本人签字;

5.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0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②托福(IBT)90 分及以上(2022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③雅思(A 类)6 分及以上(2022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④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9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⑤GRE 成绩 310 分及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⑥WSK(PETS-5)考试合格(2019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⑦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9年9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

6. 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复印件(仅在职学生提供)。

7.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验证原件)。

8. 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已发表出版的作品、获奖证书等。

9. 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②课程硕士,需提交无论文说明;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

②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六、材料提交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需按时提交:

1. 纸质版材料提交

特别提醒: 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00 前;

认定时间: 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

快递要求:仅接受 EMS 快递;如因使用非指定快递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装订格式:

第 1-4 项:均须原件; 按顺序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订好,不入册;

第 1-4 项复印件及第 5-10 项:按顺序左侧胶钉成一册;

2. 电子版材料提交:

格式要求:参见附件二(必看),未按格式提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选拔流程

1. 初审:教育学院组成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  复试:进入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院系对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在面试前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4. 复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个人科研经历和研究计划等。

(1)笔试:按专业分别笔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①时间:2023年12月2日

②科目:

报考专业

报考方向

考试科目

高等教育学

各方向

高等教育学综合

教育学原理

各方向

教育学原理综合

教育技术学

各方向

教育技术学综合

教育经济与管理

各方向

教育经济与管理综合

③说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线请参看面试通知。

(2)面试

①时间:2023 年 12 月下旬

②面试时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

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 50%。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公示 10  个工作日。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6.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名单、面试名单等详细信息请参照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1.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监督机制

1. 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 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 面试选拔工作由各专业(方向) 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4.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  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十一、其它事项

1. 转档与就业派遣、学习年限、学费与奖助学金、住宿安排、体检等见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 本招生说明的内容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4. 若上级部门在 2024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5 boshi.ac.cn 博研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