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原理专业教育改革理论与政策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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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于199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2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学校鼓励支持博士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简介】

教育学是天津师范大学师范特色鲜明的传统学科,历史悠久。原教育学部成立于2014年,在学部大类统筹下,分设有实体性的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和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等,开展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形成独具特色的“学科专业教育+教师专业养成教育”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是引领和服务天津基础教育的重镇,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教育学

一级学科教育学

二级学科:教育学原理(040101)

研究方向:教育改革理论与政策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必须有一名非本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学位学历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本科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2.境外大学硕士专业学习并已取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境外学位证书须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三)科研条件

1.应届毕业生(或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北大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近三年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1篇)或第一作者在CSSCI源刊和北大核心期刊各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排名前2位)。

3.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不满3年)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CSSCI源刊、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排名前5位)。

4.应届毕业生(或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撰写的咨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党政内参采纳或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至少1篇。

5.在职人员近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3年及以上)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咨政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纳至少2篇。

6.在职人员近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至博士报名之日,工作不满3年)撰写的咨政建议(排名前3名)被省部级以上内参采纳至少1篇。

7.应届毕业生(或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研发的作品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排名前2位)或二等奖(排名第1)1次。竞赛需由教育部相关教指委主办或作为指导单位。

8.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A类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的学术著作1部。

(四)英语水平(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CET-6≥425;

2.IELTS≥6.0分;

3.TOEFL≥80;

4.专业英语八级≥60;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60);

6.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及缴纳报名费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29日- 2月25日24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2.缴纳考试报名费

(1)报名考务费:标准为165元/人·次,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纳。

(2)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二)提交申请材料

2024年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送(寄)至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信封上注明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考虑假期邮寄接收会有延迟,建议考生尽早邮寄,以免耽误材料接收审核。

除邮寄纸质材料外,请考生在截止日期(2024年2月26日)前提交相应电子版材料至教育学部招生咨询邮箱,邮件主题、附件标题均请按规定格式注明:“博士报名_考生姓名_拟报考专业_拟报考导师姓名”。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报名材料明细表》(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

2.《2024年天津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考生签名处手写签名),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1)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取得国外高校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本科、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

(2)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同时提交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书》;

10.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

11.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1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的研究兴趣和拟定研究方向(6000字左右);

13.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返还给申请人;SCI/SSCI索引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等;

14.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

日期:2024年2月29日14:00-16:00(以报名结束后学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本人持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证件,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复试费缴费凭证;

5.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考生报名结束后,由心理学部组织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心理学部官网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二)综合考核

1.考核日期

2024年3月1日-2日(具体安排请留意教育学部网站公告栏)

3月1日上午进行科研素质考核

3月1日下午或2日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评价、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

(1)基本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2)科研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对考生拟报考研究方向的专业基础理论、前沿问题和相关知识及研究能力进行考核。笔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终止申请资格。

(3)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科研思维、科研技能和信息处理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

3.考核地点

科研素质考核和面试综合考核在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举行(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六、拟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基本评价成绩+科研素质考核成绩+面试综合考核成绩。

(二)录取办法

1.非专项计划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考生报考的导师为单位进行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体检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于2024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八、其他

(一)单位代码:10065

(二)考生与工作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考试、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天津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相关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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