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国家安全法治方向(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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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始建于1922年,1923年正式开学,时为私立东陆大学,1934年更名为省立云南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云南大学,是我国西部边疆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大学之一。改革开放后,云南大学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6年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1年列入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2017年成为国家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一,2018年跻身中西部14所“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行列,2022年,继续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云南大学法学院简介】

云南大学法学学科始建于1931年,是西南地区建立最早的法科之一。学院现设有理论法学与公法教研室、刑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与国际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等5个教研室。1993年获批经济法硕士点,1996年获批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点,1999年获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2003年自主增设民族法学博士学位授权,2006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7年在云南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动态调整中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20年11月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法学理论(030101)

研究方向:国家安全法治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方向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学位要求(满足其中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

6.往届考生报考须先确定是否符合我校各博士培养单位关于考生来源、报考类别的要求,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未就业人员报名时须上传《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1);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上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二)报考学院条件

1.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人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成绩550分以上);

(2)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主持(含已结项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在CSSCI刊物(含集刊和扩展版)上发表过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③提交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1项以上;

④在二类及以上出版社出版过学术专著或者主编教材1部以上;

(3)TOEFL成绩≥85;

(4)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5)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8)具备其他外语能力并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

①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需要提供与本项第(1)-(6)所列英语水平相当的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或考试成绩,或者在该外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其中,若提供的其他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只与本项第(2)所列英语水平相当的,仍须满足本项第(2)所列的具体情形之一;

②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且确实具有其他外语能力,但不能提供相应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或考试成绩的,由本院聘请相应的外语教师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后合格的。

2.科研背景及学术成果要求

考生须具有相关领域、相关方向的学术研究经历。申请人有一定的学术能力,有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成果。考生申请,至少需提交以下1项成果:

(1)1篇以上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至少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2)独立或参加撰写的著作、翻译或参译的著作1部以上。

(3)主持校级以上科研、调研类项目1项以上。

(4)参与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并获奖1项以上。

(5)硕士论文(并另附文说明论文的创新点)。

考生还可以提交上述以外的科研背景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3.招生博士生导师特别要求的条件

4.推荐信要求

考生须提交2封由相关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报名及考核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30日16:00~2024年5月14日16: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费:135元/人,采用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缴。除重复缴费情况外,报名费用概不退返。

注:考生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各类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成功缴费(以研招网系统信息为准)的报考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报。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4年5月17日17:00前向本院提交规定的基本报考材料和法学院指定的相关报考材料。

1.基本报考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3)应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上传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往届生报考还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2.报考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所指定材料

①申请信

②个人简历(带照片)

③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⑤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⑥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⑦已有学术、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明、证书

⑧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进入考核环节后,考生可提交新的研究计划)

考生须下载、填写并装订《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提交方式:快递提交,以收发室收到邮件的邮戳时间为准(为确保寄送材料的安全,建议考生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提交时间:2024年5月17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

(三)资格初审

1.学院成立由研究生招生分管领导、博士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科研秘书等组成的初审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学院审查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含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考生初审成绩构成、审查标准详见附件3。

4.资格初审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5.根据材料初审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考生通过初审、进入综合考核人数,与计划录取人数的比例,控制在3:1以下。

(四)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专家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要求如下:

1.考核专家组:由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科研能力突出的副教授,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

2.考核时间: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12月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届时由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申请-考核外语水平、申请-考核专业基础和申请-考核综合能力。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权重为:20%、40%、40%,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

(1)申请-考核外语水平

①考核内容:英语应用能力。

②考核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对话交流,或采用英语短文或段落现场翻译等方式考察。

(2)申请-考核专业基础

①考核内容: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报考方向专业知识。

②考核方式:面试。

(3)申请-考核综合能力

①考核内容:综合素质、科研潜力、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第一,科研潜力(60分)。考核组对考生科研背景、经历,阅读情况、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重点由拟报考的导师对考生提交最终研究计划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综合素质(40分)。结合考生的教育背景、工作背景、已经取得的成果、现场汇报和作答,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识,表达交流与逻辑思维能力等。

第三,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考核不算成绩,但考核不合格,综合能力考核评定为不通过。

②考核方式:面试。

(4)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核算方法:综合考核成绩=20%×申请-考核外语水平成绩+40%×申请-考核专业基础+40%×申请-考核综合能力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考生须在综合考核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应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

附件1 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docx

附件2 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 考生初审成绩构成、审查标准.xlsx

附件4 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5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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