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先后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是“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高校。
贵州师范大学于1986年即依托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点在全省率先招收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硕士学位研究生;2006年在全国首批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获批西南5省(市)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取得B等级,在全省高校所有参评学科中,排名第二,位列全省文科学科第一。在2018年软科排名中,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位列全国前25%。在2019年软科排名中,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位列全国前10%。在2020年和2021年软科排名中,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位列全国前20%。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学制:4年
学费:9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方向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交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提供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申请人外国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及以上或者六级成绩合格或达到400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WSK(PETS-5)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申请人学术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往届生〔往届生指2024年1月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学位证)的申请人,下同〕近三年内必须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已公开发表一篇北大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和集刊)且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书评除外)。
应届生(应届生指2024届硕士毕业生,即2024年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学生,下同)近三年内必须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已公开发表二篇省级公开刊物且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书评除外)。
2.往届生近三年内至少主持过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省部级项目或者两项厅级项目(校级项目除外)。
应届生近三年内主持过一项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厅级以上(含厅级)项目(校级项目除外)。
3.应往届生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署名前3),二等奖(署名前2),三等奖(署名第1)。
注:以上近三年是指报名截止时间当日前的三个周期年。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专业方向原则上要与所报考的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20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报名考试费180元,届时请按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要求方式缴费。
考生须在3月1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向本院邮寄,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逾期提交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1.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3.硕士阶段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6.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7.近三年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及其清单(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其他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课题需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8.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9.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其中,1-8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9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1.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其中,考生的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20%,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占总成绩的20%,硕士论文、发表文章占总成绩的50%,获奖占总成绩的10%,总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为2:1),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1.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
2.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差额比例200%,定向考生和非定向考生分开考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3.资格审核成绩计入总成绩。
1.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2024年3月18日下午14:00—17:30
综合面试:2024年3月19日9:00-18:00
专业考核(笔试):2024年3月19日晚上19:00-21:00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由学院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环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考核
考试科目名称: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测试,考核形式:闭卷
(3)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3.成绩计算使用方式
(1)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 专业考核×30%+综合面试×70%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总成绩
总成绩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结合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资格审核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
(一)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结合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除专项计划外,每个专业录取定向攻读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人。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在网站上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生在拟录取期间公示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职考生报考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及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考生若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务必在得知录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若2024年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五)本招生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