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诉讼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贵州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ESI全球前1%学科6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贵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法学院是贵州大学主要学院之一,前身为1942年成立的国立贵州大学法商学院,1952年因全国院系调整,与兄弟学校的法学专业合并组建成西南政法学院(即现在的西南政法大学)。1980年经教育部和司法部批准,贵州大学法学专业恢复重建。自复建以来,一代代贵大法律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光荣使命,攻坚克难,团结奋进,书写了贵州法学教育的绚丽篇章。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法学院(030100)

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9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方向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交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2)。

(六)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七)外国语水平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八)科研能力要求

往届考生至少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含集刊、扩展版)、SCI来源期刊或SSCI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SCD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

应届考生至少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且达到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可的学术水平;或者在互联网和挑战杯国赛中获奖者(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上台展示者视同前三)。

(九)学位要求

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获学位原则上要与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四、报名

1.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

请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在报考前联系报考学院及导师,确认导师要求、研究方向等信息。

2.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报名时间: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8:00—4月30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考试费180元,届时请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3.提交材料

考生须向本院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仅针对应届毕业生)复印件;

③申请者须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应届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⑦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其它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其中,①--⑧项由申请者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以上全部材料由申请人直接提交或快递到法学院研究生科张老师收。上述材料还须同步将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收取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材料审核

1.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给出百分制成绩。其中,考生的学习成绩占总成绩的20%,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占总成绩的20%,硕士论文、发表文章占总成绩的50%,获奖占总成绩的10%,总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3.学院将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采取差额考核的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为2:1),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1)专业考核: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开始;

2.考核内容

法学院组成由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

(1)专业考核(占综合考核总成绩50%)

法学理论方向考试科目名称:法理学或社会法学;

民商法学方向考试科目名称:民法学;

诉讼法学方向考试科目名称: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考试科目名称:环境法基础理论。

考核形式:闭卷笔试。

(2)综合面试(占综合考核总成绩50%)

主要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具体如下:

① 外国语应用能力考查(占综合考核总成绩10%):考生先作英语自我介绍,回答老师提问;考生从题库中抽取两道试题,择一朗读并翻译。

② 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实践能力考查(占综合考核总成绩40%):考生围绕硕士阶段的工作和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作15分钟介绍(采用PPT)。考核专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实行无记名打分。

综合考核各组成部分均按照百分制给出,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考核×(50%)+综合面试×(50%),综合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

学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等,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将留存三年备查。

七、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报考的导师当年要有招生资格并且有招生指标,在此基础上,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3.报考导师招生指标已录满,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其他导师;拟录取名单中如有考生放弃,导师可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候补。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拟录取名单审核与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gzu.edu.cn/)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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