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人类学专业文化遗产;民俗文化及旅游研究方向(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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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始建于1922年,1923年正式开学,时为私立东陆大学,1934年更名为省立云南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云南大学,是我国西部边疆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大学之一。改革开放后,云南大学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6年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1年列入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院校,2017年成为国家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一,2018年跻身中西部14所“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行列,2022年,继续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简介】

2015年12月,在推进“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学校内部改革,建构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大学治理模式中,云南大学整合原民族研究院、原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原发展研究院社会学研究人员,成立了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学院)。

目前,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建设有民族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建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一个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个社会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个国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一个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民族学学科在教育部历次评估中始终名列前茅。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社会学

二级学科:人类学(030303)

研究方向:文化遗产;民俗文化及旅游研究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方向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学位要求(满足其中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

6.往届考生报考须先确定是否符合我校各博士培养单位关于考生来源、报考类别的要求,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未就业人员报名时须上传《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附件1);

(2)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上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二)报考学院条件

1.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人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成绩550分以上);

(2)TOEFL成绩≥80;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

(4)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相当于新标准310分及以上);

(5)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7)鼓励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40分及以上且熟练掌握某种少数民族语言或第二外国语的考生报考;

(8)科研成果较为突出的英语成绩可以适当放宽。

2.学术成果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开题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2)提供至少1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提供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未发表的代表性论文。

3.学历要求

本学院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录取类别

本学院主要招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后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部分博导根据报考考生的科研水平及研究能力少量招生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但定向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报考博士生导师的同意及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须上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研究生申请表》。

5.科研背景

考生须具有社会科学相关的学术研究经历。

6.推荐信要求

考生须提交2位由报考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无模板),一式两份,每位专家的推荐信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四、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2:00~2023年11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费:135元/人,采用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逾期不再补缴。除重复缴费情况外,报名费用概不退返。

注:考生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各类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成功缴费(以研招网系统信息为准)的报考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报。

五、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3年1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本院提交基本报考材料和以下申请材料清单:

1.基本报考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上传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往届生报考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2.报考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所指定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和以下材料(各项材料应以《2024年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装订):

(1)在学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开题报告);

(3)已发表的科研成果或代表性论文(学术论文、著作等);

(4)主持科研项目的材料(项目批准书、立项证书、结项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如用复印件,面试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6)各类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注意:请严格按照顺序装订基本报考材料及指定报考材料,不要擅自改变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报名信息简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计划书

身份证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书

硕士阶段成绩单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已有学术、科研成果

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往届报考承诺书

上述材料清单可根据内容适当增删,寄出前请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我院招生工作邮箱。

3.存档材料(专家推荐信)

提交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一式两份,每位专家的推荐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装订),单独提交以备存档,寄出前请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我院招生工作邮箱。

提交方式:我院普通计划及西联专项计划均仅接收中国邮政EMS邮寄(须于邮件封面注明报考计划类别:普通/专项);有条件的同学,可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提交将报名材料提交到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温馨提示:请勿直接将报考材料寄送至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或西南联合研究生院。

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相关表格请从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部分材料须在报名阶段上传报名系统,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考生须严格按要求上传或提交指定材料。

报考我院普通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请按照《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附件6)准备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请考生认真阅读我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因报考条件不符导致报名无效或不准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个人信息(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报考类别、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博导、报考研究方向等关键信息不可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并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六、资格初审

1. 材料审核与评估

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3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专家组,采取所报考导师进行公开评审(占评估成绩的50%),以及其余2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各占评估成绩的25%)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着重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并给出评估成绩。评估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其中学术成果占总成绩的16%,英语占总成绩的4%)。

材料评估成绩不合格(材料估计总分低于60分,即评估权重分低于12分者为不合格考生)及材料评估成绩合格但不在择优比例范围内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材料审核标准如下:

(1)学术成果资格初审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总成绩的16%。各项考核分值比例如下:

①参与学术科研活动,占总分0-1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②代表性论文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及科研获奖,占总分0-4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

——代表性论文质量从选题、创新性、基础知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占30分;

——公开发表论文审核占10分。

——对获得科研奖励的次数、等级、排名进行综合考核,占5分。

③硕士论文写作完成情况,从选题、创新性、基础知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占0-4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外语资格初审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总成绩的4%。凡达到“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外语水平要求的,均为100分。

2.复试名单确定及上报

本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外语成绩证书、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代表性论文以及获奖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打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核分不少于3轮次的复核,再根据材料审核分数,按照博士生导师计划招生人数的1:3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综合考核

1. 考核专家组

本院成立5-7人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均由相关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组中必须有2名以上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

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

①考核内容:基础英语、专业英语的口头表达能力。

②考核方式:口试,时间10分钟。

③考核分值:英语水平考核占综合总成绩的10%。

申请-考核专业基础考核

①考核内容: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

②考核方式:口试。考生通过PPT汇报自己的学习、科研情况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汇报时间为10分钟。

③考核分值:专业基础考核占综合总成绩的30%。

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①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学术素养、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

②考核方式:口试。考核组提前为考生准备了相应的专业题,考生分别从所报考方向的专业题库中随机选题进行回答。每个考生有两次选择的机会。时间15分钟。

③考核分值:综合能力考核占综合总成绩的40%。

3.综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申请-考核”报考条件评估、“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考核、“申请-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四部分组成。综合总成绩由各项得分乘以该项在总成绩中的权重(百分比)相加得出,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申请-考核”报考条件评估得分×20%)+(“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考核得分×10%)+(“申请-考核”专业基础考核得分×30%)+(“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得分×40%)。所有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考核时间

预计为2023年12月20前完成,具体时间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会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安排另行通知。

注明:综合考核会对每位考生进行考核、成绩或评语记录、面试环节全程录制音像资料备案。

12月22日前,本院根据学校报考条件和本院具体要求,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完成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

12月29日前,本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博士招生系统上报。

考核总成绩由“申请-考核”报考条件评估、“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考核、“申请-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四门科目组成。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乘以该项在综合总成绩中的权重(百分比)相加得出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报考导师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或单科(外语、专业基础、综合能力三门科目之一)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注意:我校第一批次博士招生工作不进行调剂,未完成计划将纳入第二批次博士招生测算。

1月10日前,研究生院将对各博士培养单位的拟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无误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录取为我校2024年普通计划/西联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九、监督机制

集体决策制度。本学院的报考条件、考核办法、录取办法等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在考生综合素质的多元考核中,学院将建立集体讨论、集体决议、集体监督的专家组集体决策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对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纪检监察制度。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程序进行监督,保证招考工作的有效、有序运行。

申诉复议制度。建立健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公布申诉电话等联系方式,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1 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docx

附件2 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 考生初审成绩构成、审查标准.xlsx

附件4 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5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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