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中国政府与政治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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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学术底蕴,学校两个主要前身大夏大学和光华大学都设有政治学系;作为新中国组建的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修科是首批设置的系科之一,为我国的政治学科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2007年,经学校批准,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和政治学系先后正式成为独立的二级实体单位。2012年,政治学学科进入上海市首批“一流学科”建设行列。2021年11月,为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在继承和发扬华东师大政治学科优秀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政治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俄罗斯研究等优势特色,华东师范大学在原政治学系和原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基础上组建新的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建立了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全序列政治学人才教育体系。学院开设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并开设有“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双学士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术学位硕士以政治学一级学科招生,下设政治学理论、政治哲学、政治传播与技术政治、区域国别与大国关系等四个方向。在学术学位硕士之外,学院还开设了新闻与传播(政治传播方向)和国际事务专业学位硕士。在博士培养层面,学院拥有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2个学术学位博士专业。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级学科:政治学

招生专业:政治学理论(030201)

研究方向:中国政府与政治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

3.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

(1)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

(2)获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报考学科领域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应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规定。

6.同等学力人员(指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者)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9日8:30-12月25日16:00,考生应按照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电子版)和要求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意向导师、材料项目及页码)。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名。

(3)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5)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不需要另外提供纸质版)。

(6)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7)硕士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最高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1)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2)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根据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1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按要求上传。

3.寄送材料

考生应在2023年12月27日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寄(送)到我院。

(1)邮寄材料时信封左下角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

(2)我院将以纸质材料为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专业资格审核。

(3)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部分。院系依据报考条件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考核)结果。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报考资格审核

我院拟于2024年1月3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我院不再另行公示。

(二)专业资格审核

1、我院拟于2024年1月13日前完成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报考同一招生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考生填报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可能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导师。

2、专业资格审核的遴选标准如下:

(1)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5分)

(2)外语能力(最高15分)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最高3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最高40分)

3、我院将根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才可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我院不再另行公示。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我院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的考核内容为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我院拟于2023年3月底组织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综合考核科目的形式和分值如下:

(1)外国语,采用面试形式,分值100分,主要考查外语水平,特别是专业外语理解、表达和应用能力;

(2)专业基础,政治学理论专业采用笔试形式,国际关系专业采用面试形式,分值100分,主要考查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

(3)综合测评,采用面试形式,分值100分,主要考查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

如因招生政策变化,上述综合考核的科目和形式将作适当调整。

2、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满分为300分,在同一招生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此阶段,可能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导师。

六、公示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我校拟于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七、学费、奖助与住宿

(一)学费为每生每年1万元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

(三)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八、取消考核及录取等资格的情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参加后续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拟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或毕业者,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在报名或各考核(审核)环节中直接获益;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但拟录取后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九、其他说明

1.申请人与现工作/学习单位因报考博士生产生分歧而造成不能报名、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因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或信息有误,因未按时支付报考费等原因而造成上述后果的,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教育部关于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尚未下达,我校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本简章。在工作过程中,有与上级工作规定不相符的,我校将调整并更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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