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同济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学理论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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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历史悠久、声誉卓著,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17年的发展,同济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学校始于1907年德国医生埃里希•宝隆在中德两国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创办的同济德文医学堂。1912年与创办不久的同济德文工学堂合称同济德文医工学堂。1917年由华人接办,先后改称为同济医工学校和私立同济医工专门学校。1923年定名为同济大学,1927年成为国立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同济大学经过六次搬迁,先后辗转沪、浙、赣、桂、滇等地,1940年迁至四川宜宾的李庄古镇坚持办学。1946年回迁上海以后,发展成为以理、工、医、文、法五大学院著称的综合性大学。

【同济大学法学院简介】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律人是社会精英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大有可为。

同济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治理和面向市场需求的各类法治人才,包括立法者、法官、检察官、政府执法者等法治专门人才,律师、公证员、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人才,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以及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等法律研究人才。

同济大学法学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1915年与德国合作培养的法政科学生。1945年抗战胜利以后正式成立法学院并当年招生。初创的同济大学法学院名家汇聚,首任院长胡元义是当时全国仅有的34名“部聘教授”之一,徐道邻、谢怀栻、陈盛清等也是声誉卓著。首批招收的学生于1949年3月毕业,是同济大学历史上第一批文科毕业生。1949年9月,顺应全国性高校院系调整需要,同济大学法学院整体调入上海其他高校,法学教育在同济大学一度中断。1994年,同济大学复建法律系。2009年,同济大学正式恢复法学院建设。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法学(030100)

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质;

2.对从事创新型学术研究和解决复杂实际问题具有浓厚兴趣,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者(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③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报考其他专项的考生,按照相应专项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考。

6.除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外,申请人需获得硕士指导教师或所在单位的学科带头人和所报考导师的共同推荐。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报名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同济大学 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 A4 纸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以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说明:申请学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报告,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若提交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代表性科研成果:公开发表或未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专著、译著等成果,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 SCI、EI、SSCI、CSSCI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6.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7.两位法学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为申请人的报考导师或硕士导师,具体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 A4纸打印,推荐人签名原件):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本科学位论文全文,以及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0.考生自我评价;

11.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2.考生认为可以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其它材料。

13.《同济大学法学院 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无需打印,填写电子表格并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2024年法学博士报名信息表+姓名。

请申请者按照上述顺序将以上第1~12条中请材料(第7条除外)用A4 纸打印,加封面和目录后装订成册,EMS 寄送至:同济大学法学院张老师(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衷和楼1301室;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5385。请注明:2024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

装订说明:除第7条专家推荐信外,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封面和目录。两封专家推荐信分别用信封封装(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夹在册子中,切记不要装订。

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同时按照学院要求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

2.材料收到后,不予退回,请各位申请人自行做好备份。

五、申请时间

2023年12月15日17:00 截止(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申请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材料审核工作。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制订材料审核办法,工作组按照审核标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给出申请材料审核分数。

2.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 100分。材料评价指标涵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3.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学院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本学院材料审核的分数线,以此作为考生进入复试的依据。材料审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材料审核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的考核。

4.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法学院网站公布。

七、复试

1.资格复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前置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和形式。原则上复试内容和分值情况为:1门专业课,笔试,满分100 分;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 5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50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分100分)。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复试前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3.复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法学院网站上查询。

八、录取工作

1.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

九、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所有录取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博士生收费和奖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学年,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总学费为20万。

同济大学对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在入学后第一年全部都可以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一年后根据学业情况进行调整。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还可获得21000~32000元/学年的助学金。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附件1:专家推荐信模板.doc

附件2:博士生报考材料封面(申请考核制).docx

附件-法学院2024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申请人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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