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学专业诉讼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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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建设成为一所“综合性、创新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

十九世纪末,甲午战败,民族危难。中国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盛宣怀秉持“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的信念,于1896年在上海创办了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建校伊始,学校即确立“求实学,务实业”的宗旨,以培养“第一等人才”为教育目标,精勤进取,笃行不倦,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已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东方麻省理工”。抗战时期,广大师生历尽艰难,移转租界,内迁重庆,坚持办学,不少学生投笔从戎,浴血沙场。解放前夕,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民主革命,学校被誉为“民主堡垒”。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构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学校调整出相当一部分优势专业、师资设备,支持国内兄弟院校的发展。五十年代中期,学校又响应国家建设大西北的号召,经历西迁与分设,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3月两部分同时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7月经国务院批准分别独立建制,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六七十年代,学校先后归属国防科委和第六机械工业部领导,积极投身国防人才培养和国防科研,为“两弹一星”和国防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简介】

2002年6月,上海交通大学成立法学院,掀开交大法学教育新的篇章。二十余年来,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院师生同心创业,追求卓越,积极探索强理工科大学背景下法科崛起之路,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办学、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2年起连续十余年进入QS世界大学法学学科百强,2020、2021连续两年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法学排名中跻身世界50强(中国大陆高校排名第一)。2022年,凯原法学院在教育部第五轮法学学科评估中取得新的突破,被誉为全国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二级学科:法学(030100)

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学·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6人(含直博生)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iBT≥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或 IELTS学术类≥6.0分(不含IELTSOnline)(无有效期限制),或曾参加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且成绩≥50分;

(2)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无有效期限制);

(3)曾就读英语专业、获英语专业本科或硕士学位(无有效期限制);

(4)如无上述证明文件,可在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报名,选择参加计划于2025年3月8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成绩达标者可进入学院博士报名的后续流程。

5.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入选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以及非法学专业硕士生(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至少有一个法学学位);

(2)“法学”学科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及其他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

(3)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或法学院排名前100的大学硕士学位的学生;

(4)在硕士阶段以第一作者(如第二作者,需第一作者为导师)在CSSCI法学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

(5)其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考生。

6.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具体报名流程按照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公布的要求。凯原法学院2025年招生报名系统第一批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第二批预计为2025年3月15日至4月15日,以学院官网后续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全日制考生如学院于第一批名额招满,将不再接收第二批报名;非全日制考生请于第二批报名(第一批报名无效),将于第二批组织复试。

2.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后,请于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30日)前向凯原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普通快递可达,请勿发同城闪送),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接收快递会在学院官网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3.申请材料提交清单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送,勿胶装成一册,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勿寄送材料原件):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本科、硕士阶段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毕业单位、学位单位名称要与证书落款一致。

(3)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主要材料即可);曾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且成绩≥50,请以单独一页写明:“***于20**年3月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为**。”非全日制法学博士申请人可提供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正规材料。

(4) 硕士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复印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 若申请人有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已接受但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录用函复印件);

(7)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无模板,内容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主题、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

(8)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注:推荐信不需要考生提供纸质版,采用推荐信系统,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组织院内遴选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人品素养,综合外语水平、硕士期间成绩、发表学术成果、获奖等各种条件筛选出优秀考生,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匿名投票表决,产生进入学科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布。

五、综合考核

凯原法学院组织各学科招生专家组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者的法学素养和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考核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1.专业测试:100分;

考核内容包括:所报考二级学科专业知识(含所报考二级学科相关法学基础知识)100分。

2.综合面试:100分

由各学科招生专家组组织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招生专家组由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给分后取平均值。

3.导师组评价:100分

对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为40分;对考生科研潜质、专业知识考察等综合评价60分。

六、录取原则

1.综合考核成绩总分300分,按照成绩排名先后录取。录取考生总分不得低于180分,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

3.审查无误后,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人选,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10000元/学·年

2.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三助津贴等。

九、学生住宿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赴联培单位学习期间,须办理校内退宿。

3.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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